第十八章(2 / 2)

🎁网红美女,夜夜笙歌

这家摊主是个披头散发、挺着啤酒肚的大个子男人,他扬了扬醒目的鹰钩鼻,冲多萝西笑着说:“看来今天生意不错啊。”

“是不错,欧文。谢谢你让我借用你的摊位。那些覆盆子尤其好卖,刚摆出来就被抢购一空了。”

她把那些木盒子交给这个叫欧文的男子。他接过去,放在一辆锈迹斑斑的破皮卡车后面。稍后他会用车把这些东西拉到多萝西的家,“你确定不搭我们的车吗?”

“不了,谢谢啦。替我和艾瑞卡打声招呼。咱们回头再见。”

她走回自己的摊位前,感到后脖颈上被汗水蜇得又疼又痒。一颗汗珠沿着她的脊椎向下滑去,一直滑到腰间,被她那宽松的裤子拦住。她解开脏不溜丢的格子衬衣的扣子——这相当于她的工作服,家里至少有六件——脱下来,两个袖子连在一起绑在腰上。她里面穿的是一件有棱纹的红背心,腋下被汗水浸湿了一片,但这会儿她也无可奈何。

多萝西已经69岁,她头发长长的,几乎已经全白,皮肤看上去就像干涸的十里河床,一双眼睛装满了她这辈子所经历过的所有苦难和悲伤。她现在只关心一件事——自己身上有没有臭味儿。她把一条红色的大手帕往额头上一系,跨上了一辆看上去快要散架的自行车。那是她唯一的交通工具。

用心过好每一天。

这是她新的人生信条。在过去这5年中,她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该丢的东西全都丢掉了,只留下对她至关重要的。现在的她几乎过着无碳生活。她收集天然肥料,亲自种植、照料各种有机作物,再把产品拿到市场上去卖。她只吃有机食物:水果、坚果、蔬菜和谷类。她已经人老珠黄风华不再,身体瘦得如同她种的豆角,但这些她全不在意。实际上,她反倒自得其乐。生活的好坏,全都写在她脸上呢。

她现在一个人生活。这是命中注定的事。她的爸爸曾经对她说过多少次,多蒂[1],你冷得像块冰,要是不改掉这种臭脾性,你就等着一个人过一辈子吧。这么多年过去了,爸爸的话却仍在她脑海中挥之不去,真是罪恶。

她用一根橡皮筋绑住裤腿,骑上了车子。脚下一蹬,自行车开始徐徐前进。她骑着车子穿过小镇,钱箱在车篮里颠来颠去。汽车鸣着喇叭从她身旁呼啸而过,她连看都不看一眼。她已经看淡了一切,更何况她也知道现在的人们都不太喜欢老嬉皮士,尤其是骑着自行车的。

到路口时,她伸出胳膊表示自己要转弯了,随即拐上主街。她觉得这种骑行的方式趣味无穷,只需按照交通规则行进即可,尤其在转弯时用胳膊打转向,更令她有种说不出的快乐。她知道这听起来可能有点怪异,大多数人都不会理解,可对于她这样一个疯狂了一辈子的人来说,规则、限制和社会所带来的和谐与平静却能让她感到前所未有的舒适和惬意。她把自行车停在药店外的一个停放架中。倘若是新来的城市市民,或时髦的郊区居民,他们定会把车子用鲜艳的红色锁套锁住,以保护他们的财产。这个曾经默默无闻的小镇之所以吸引他们到此安家,只因为它与西雅图市中心仅仅相距三十多英里。

每当多萝西看到人们对物质的东西呵护有加就不免觉得好笑。有朝一日,倘若幸运的话,他们终将明白生命中哪些东西才最值得珍爱。走在坑坑洼洼的人行道上,她把头上的大手帕重新系了系。她很奇怪今天街上的行人竟然如此之多。游客三五成群地穿梭于各种店铺,他们就是斯诺霍米什存在的理由。这条街曾是镇上唯一的街道,一边是宽阔的斯诺霍米什河的河岸,一边是拔地而起的新城区,临街店面仍保留着旧时边界的模样。

药店里灯火通明,进门后,她大步走向处方柜台。半道上,她被一些漂亮雅致的小东西吸引了目光——颜色鲜亮的发夹、印着名言警句的咖啡杯,还有各种各样的精美贺卡——但她懂得物以稀为贵的道理,但凡家里不缺,就不会贸然买回去。况且她手里并没有剩下多少钱,这个月塔莉的支票还没有收到。

“嘿,多萝西。”药店营业员说道。

“你好,斯科特。”

“今天市场上的情况怎么样?”

“挺好的,我给你和洛莉留了些蜂蜜,回头给你送过来。”

“那就谢谢你了。”斯科特说着把药递给她。药,现在已经成了她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

多萝西付了钱,把那个橙色的小瓶子装进口袋,走出了药店。她回到熙熙攘攘的街上,重新骑上自行车。离家只有三英里了。

一如既往,萨默山那段上坡路是最费劲的,爬上坡顶并转入萤火虫小巷时,她已经满头大汗,气喘吁吁。来到门前的车道她向左一拐,紧紧握着自行车把手向门口骑去。

门上贴了一张纸条。她皱了皱眉,从自行车上下来,顺势将车子放倒在地。真是新鲜,她已经好多年没见过这种留纸条的方式了。

多萝西:

塔莉在圣心医院。强尼请你尽快过去。门垫下给你留了搭出租车的钱。

玛吉

多萝西弯腰掀开黑色的橡胶门垫。潮湿的水泥地上果然多了一个肮脏的白色信封,里面装了一张百元大钞。

她迅速推门进屋。这栋老房子最初是她的父母所有,后来又归她的女儿所有。年轻时的多萝西曾和14岁的塔莉在这里生活过一段时间。这是她们唯一共同生活过的地方。

过去这些年,多萝西也曾修缮过房子,但动作都不大。外墙已然泛着米黄色,明显需要重新粉刷。屋顶上也长满了青苔。室内,鳄梨粗毛地毯被她撕了一个大洞,露出下面的硬木地板,她原本打算把窟窿补上的,只是时间一拖再拖。厨房仍是一副世界末日般的颜色,和某种胃药广告的色调不谋而合,这是70年代一些租客的设计手笔,几十年来未曾改变,只有那条丑得落花流水的方格花布窗帘不见了踪迹。主卧是多萝西唯一大动过的房间。她拆掉了之前的破百叶窗,地上新铺了雕金地毯,墙壁也刷成了漂亮的奶油色。

多萝西打开处方药瓶,倒出一片塞进口中,而后就着自来水龙头把药冲服下去。她抓起厨房里的老式有线电话——在手机时代,这样的物件几乎可以称为古董——翻开电话簿,用查到的电话号码叫了一辆出租车。没时间洗澡了,所以她只是梳梳头、刷刷牙。走进卧室时,她把直溜的花白头发稍微编了个辫儿。从梳妆台椭圆形的镜子里,她瞥了一眼自己。

她看起来就像喝醉了的巫师甘道夫。

外面传来出租车的喇叭声。她抓起手提袋便跑了出去。直到爬上散发着臭味儿的棕色天鹅绒后座,透过脏兮兮的玻璃往外看时,她才意识到自己的一条裤腿儿仍被橡皮筋绑着。

出租车驶出车道时,她望着她的菜园子——那就是她的农场。四年多以前,当她最终决定回心转意的时候,这个地方拯救了她。她经常觉得,她园子里的那些蔬菜是在她眼泪的滋养下生长的。

她很感谢那些处方药。它们能有效平和她的神经,使周围的世界变得像雪纺绸一样柔软。只需一片,就能起到安定情绪的作用。倘若没有这些药物,此时的她恐怕早就精神崩溃,难以支撑。她受够了过去那种心神不宁、万念俱灰的日子。

回忆汹涌澎湃,且一浪高过一浪地向她涌来,直到她再也听不到司机的喘息、发动机的轰鸣和路上车水马龙的喧闹。

数十年的时光变成一条粗大的绳索,紧紧把她缠住,然而她无意反抗。她放弃了、屈服了,有那么一刻,整个世界仿佛静止不动了。

她忽地听到一阵狗叫,伴随着铁链绷紧的哗啦声。她知道自己来到了哪里,也知道自己回到了何时:2005年11月。那年她64岁,还在用着白云那个名字,她的女儿是电视上人人喜爱的大名人。她当时住在一辆废弃的拖车里,地点位于伊顿维尔[2]附近一条专门运输木材的道路旁。她被一团烟雾包围着,鼻孔里全是令人反胃的汗臭味儿……

和大麻味儿。她这会儿正飘飘欲仙,不过嗨得还不够。最近她手头拮据,已经搞不到那么多上等大麻了。

也许喝杯酒能弥补一下这小小的遗憾。她挣扎着从一把破烂的按摩椅中爬起来,结果却撞到了一张胶木咖啡桌。小腿骨一阵钻心的疼痛,空啤酒罐叮叮当当掉了一地。

她在这栋活动房中小心挪着步,心里却在纳闷儿是车底突然变斜了,还是自己比原先料想的要嗨些。走进厨房,她顿住了。她到厨房要找什么来着?

她眼神迷离地环顾了一下左右,目光落在炉子上的一堆脏盘子上。特鲁克回来之前她得把这些清理干净,要不然他会生气的……咦,那些在披萨盒周围飞来飞去的是苍蝇吗?

她慢吞吞地走到冰箱旁,拉开冷藏箱门。冰箱里的灯亮了,照耀着几块吃剩下的三明治、一箱啤酒和一瓶看起来似乎发绿的牛奶。她砰地关上门,又拉开冷冻箱。箱门架子上放着一个伏特加酒瓶,瓶里的酒只剩下五分之一。她正颤巍巍地伸手去拿,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低沉的柴油机的轰响。

该死。

此时她应该马上开始打扫卫生,可她浑身抖得厉害,而且胃里翻江倒海,似乎随时都可能吐出来。

外面,狗上蹿下跳,狂吠不止。她能听到它们向他跳去的声音,项圈紧紧勒着脖子,身后的铁链时而紧绷,时而垂在地上。

白云别无选择,只能出去见他。她捋了捋乱糟糟的头发,又抬起胳膊闻了闻腋下。她最近洗过澡吗?是不是浑身臭烘烘的?他讨厌邋遢。

她踉跄着来到门口,打开门。起初她什么也没有看到,外面只是又一个灰蒙蒙的黄昏,空气中混合着柴油废气、狗屎和湿土的气味儿。

她眨了眨眼睛,让目光集中起来。

这时她才看到柴堆旁那辆庞大的红色卡车。

特鲁克从驾驶室里跳下来。他那鞋尖上垫了钢板的大皮靴在松软的泥土地上砸出了两个坑。特鲁克生得五大三粗,进门时总是先看到肚子后看到脚尖。他一头棕色头发,又长又乱,裹着一张四四方方的脸。他的面容很容易暴露他的职业,因为那沧桑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在外面吃风喝雨惯了的人。

然而最能反映一个人性情的地方还是眼睛。特鲁克的双眼又小又黑,让人难以捉摸。

“嘿,特鲁克。”她说着打开一罐啤酒,“我以为你星期二才回来呢。”

他走到明亮的地方,白云看出他喝过酒。因为他的眼神有些空洞,嘴角不自觉地耷拉着。他没有接白云的话,而是首先走到那几条他心爱的杜宾犬跟前停下,从口袋里掏出一些零食分给它们。几条狗争相摇着尾巴,仿佛故意迎接他一般叫个不停,那声音在安静的夜里格外吓人。白云脸颊上的肌肉抖了抖,但努力保持住了微笑。

特鲁克从她手中接过啤酒,站在从门里射出的灯光中。狗全都安静了下来,只是仍摇头晃尾地向他示好。而这也是最令他受用的时刻。他们身后是一片杂草丛生的荒地,笼罩在一团朦胧的雾气中,上面堆满了锈迹斑斑的破汽车、不能用的烂冰箱和废弃的旧家具。

“今天就是星期二。”特鲁克大声说。他一口气喝完了啤酒,把易拉罐向狗群中扔去,几条狗立刻开始争抢起来。随后他一把将白云拉进怀里,紧紧搂住。“我想你了。”他的嗓音低沉沙哑。白云不由怀疑他下班之后去了哪里。多半是去了福地酒吧,喝点加了啤酒的威士忌,发一通关于造纸厂如何不景气的牢骚。他身上有股纸浆、油脂、烟和威士忌混合在一起的味道。

白云尽力站稳,紧张得不敢喘气。特鲁克最近脾气愈发暴躁,稍不如意就大发雷霆,在他身边白云总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我也想你。”她说,她的嗓音同样沙沙的,含混不清。她头脑昏沉,思维紊乱,就像陷进了泥潭,身不由己。

“你没穿我给你买的那件衬衣。”

她不由后退一步。哪件衬衣?说实在的,她已经不记得了,“对……对不起。我想留着等重要的时刻再穿。那么漂亮的衣服平时穿可惜了。”

他喉咙里咕哝了一声,说不清那是厌恶、接受还是根本毫不在意。白云脑子里一片混沌,想也想不明白。她拉着特鲁克的手,几乎要把骨头捏碎,领着他走进了她的活动房。

屋里一股大麻味儿,她立刻就闻了出来。还有别的臭味儿添油加醋,也许是腐烂的垃圾。

“白云。”特鲁克说道,他的声音格外冷静,白云只觉得脊背发凉,后脖颈上的头发都一根根站立起来。他看到什么了?是她做错了什么,还是忘了什么?

卫生。她忘了打扫卫生。特鲁克最讨厌堆积如山的脏盘子。

她缓缓转过身,搜索枯肠也想不出一个说得过去的借口。

特鲁克无限温柔地吻着她的嘴唇,脉脉含情使她差点松了一口气。“你知道我最恨别人邋里邋遢。该给的我不是没给你。”他说。

白云慌忙后退,“别——”

她本能地抬起双手保护自己,可特鲁克拳头的速度显然更快些。她怀疑自己的鼻梁骨被打碎了。血汩汩流出,滴在衬衣上。而她的惨叫只会令特鲁克更加疯狂。

粗重的呼吸声把她惊醒。起初她什么都想不起来,不过疼痛很快就提醒了她。

她使劲睁开一只眼睛,可又不得不立即合上。电视里的白光刺得她眼睛痛。她连续眨巴了几下才渐渐适应。她口干舌燥,身体不受控制地抖个不停,而且全身似乎没有一个地方不疼的。

首先查看伤情。

她早已记不清这是第多少次从狼狈中醒来,不客气地说,她几乎有些习以为常了,所以很清楚醒来后的第一件事该干什么。

她躺在床上,特鲁克四仰八叉地睡在旁边,皮球一样的肚子正对着天,两条毛茸茸的胳膊大大张开。外面漆黑一片,不知什么时候夜幕已经悄然拉上。

她小心翼翼地从床上下来,左脚点地的时候,脚踝疼得她差点叫出声。显然,在被特鲁克打倒时,她没注意崴了脚,至于是哪次倒下时崴的,已经记不清了。

她一瘸一拐地走进洗手间,在门后的全身镜子里看着自己。她头发蓬乱,上面还沾着斑斑血迹。她的眼睛肿得只剩下一条缝,周围是青一块紫一块甚至还有黄一块的瘀伤。她的鼻梁塌了下去,下巴上、脸颊上到处是干了的血块。

伤得这么重,已经没必要清理了。她随手找件衣服穿在身上,也不管是不是昨天那一件。她本想看看衣服上有没有血,可她疼得根本低不下头。

她得离开这儿,离特鲁克越远越好,不然她迟早会死在他手上。这个念头她动过不下数十次,只是每一次都被打得死去活来。大约一年前,她甚至还真的逃过一次,一直逃到塔科马[3],但最终还是被他找到,而她也乖乖跟着他回到了这里,原因是除了这里她实在无处可去。年轻时她向往流浪的生活,而也确实流浪了大半辈子。可如今她已经不再年轻,身子骨明显没有以前硬朗。万一哪天特鲁克失手将她打死该如何是好?

逃吧。

她爬着从特鲁克身边经过,来到床头桌旁,双手哆嗦着翻开他的钱包,但里面只有三张20美元的钞票。她把钱紧紧攥在手心,紧张得头上直冒汗。她知道,倘若这次没能逃掉,仅偷钱这件事就足以让她到鬼门关前走一遭。但这次她决定孤注一掷。她必须成功。

事不宜迟,她不能再等了。

她屏住一口气,战战兢兢地迈出了第一步。

地板仿佛故意告密似的,吱呀响了一声。特鲁克在睡梦中翻了个身,正好对着她。

她吓得僵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心脏好像要从胸口蹦出来一样。但特鲁克并没有醒来。她偷偷呼出一口气,收起她最重要的两件东西:一条快要零散的通心粉项链和一张旧的黑白照片。她把项链戴在脖子上,把照片装进法兰绒衬衣的口袋,为了防止照片掉出来,她还特意扣上了纽扣。

白云轻轻转过那只没有受伤的脚,一瘸一拐地走出了他们的活动房。

刚到外面,几条杜宾犬立刻警觉地坐起来,目不转睛地盯着她。不远处便是朦朦胧胧的雷尼尔山,白雪皑皑的山顶在月光下熠熠生辉。

“嘘,都别叫。”她小声说着,从几条狗边上走了过去。

她绕过那张破旧的按摩椅时,传来了第一声狗叫。她毫不理会,头也不回地继续朝前走。

林子里黑得几乎伸手不见五指,她需要极其耐心、极其小心才能不被绊倒或被树枝划到,而她每走一步,疼痛就从脚底直传到全身。她的脖子也疼得厉害,脸又一阵阵抽搐,但她不敢放慢速度,更不敢停下,就这样一直走到伊顿维尔的公共汽车站。她在一个三面都被脏兮兮的树脂玻璃围起来的地方找了张长凳,如释重负般坐了下来,现在她终于可以喘口气了。

她掏出身上最后一根大麻烟卷儿,在昏暗的角落里抽了起来。遗憾的是,尽管大麻放松了她的神经,却不足以抵挡周身的疼痛。她已经开始担心这次逃亡会半途而废。

汽车一到她就爬了上去,毫不理会司机疑惑的眼神。

两个半小时后,也就是夜里10点多钟,她在西雅图市中心下了车。具体地说是先锋广场。这里是西雅图最鱼龙混杂的地方,一个人若想隐迹于这座城市,必先从这里开始。她很清楚,此时此刻她最需要的是低调、是隐藏,是在茫茫人海中做个连影子都没有的隐身人。

这里有昏暗的角落和无人问津的穷街陋巷,它们像亲人般张开怀抱准备迎接她,可她却没有丝毫轻松的感觉,反倒是头开始剧烈地疼起来,就像有人拿锥子敲她的头盖骨。她听到低低的啜泣声,却不相信那声音是来自她自己。她早就学会了如何默默忍受痛苦。当然,这要拜特鲁克所赐。

她已经头疼得无法思考。

接下来她只知道,她倒了下去。

[1] 多蒂:对多萝西的爱称。

[2] 伊顿维尔:位于美国华盛顿州皮尔斯县,靠近下文提到的雷尼尔山。

[3] 塔科马:美国华盛顿州普吉特海湾南端的一个港口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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