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4.第484章 . 判决(第2/4 页)

重生之地产大亨沉歌 八爪章鱼 354 字 2024-02-18 07: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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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审理呢?其实并没有一定之规,通常小事由区法院来审理,大事由中院审理,可什么是小事,什么是大事,又全看上位者的心意。两个公司之间的一纸协议要不要履行,能不能强制履行,看起来是小事。但要是牵涉到几亿十几亿的资金来往,十几万人的工资饭碗,这又是大事了。

结果这一次还是黄文斌赢了,中院想来想去,两边都不敢得罪,还是扔给下边算了。至于官司总会打过来,那也是以后的事情了,能拖一天是一天,说不定两边打着打着,张利国和黄文斌哪一个忽然死了呢。就算没死,有了这么一段时间缓冲,也好想个办法躲开去。

张利国漏算了这点官僚习性,就此输了一局,官司在光明区法院开始审理。

两边当事人上了法庭——当然不是张利国和黄文斌,而是神弓集团和蔓莎服装的代表律师团。法官再问了一遍:“你们两边不如先调解调解,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这倒不是推诿,所有的经济纠纷,就算是非分明,照例都是要调解的。要是那些不懂法律的普通人,调解的时候说不定就要吃个亏。不过黄文斌和张利国谁也不缺钱,找的都是大律师,自然不会上当。

调解来调解去,双方用法律条文交锋了一番,连法官都没怎么听懂——这事也不奇怪,基层法官事务繁忙,哪里有这么许多时间去研究法律条文。华夏的法律都是人大搞出来的,从来不参考法官的意见,又语焉不详,经常来个“除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外”,除了参加制定法律的,谁知道都有哪些情形啊!

大律师们有的是人脉钱和时间把新出的法律弄清楚,自己弄不清楚,还可以去请教人,很多人都是可以直接去人大问制定法律的人,究竟这一条条是什么意思,中间的界限在哪里。可是基层法官哪里有这个条件,只能自己琢磨,一忙起来甚至都没时间去看。平时那些小纠纷也就算了,现在碰上这种大事,那点学识就不够用了。

幸好华夏的法院,学东西永远只学一半,虽然也有法庭,也有法官,站在审判席上似乎威风凌凌,传证人传证据问完被告问原告,其实压根就是无用功,真做主的是合议庭,那些证据证言都早已审议过,怎么判也早就说好了。

所以法院分外讨厌忽然提出新证据的,还有就是法庭翻供的。新证据也就罢了,顶多不予采纳,翻供可就讨厌了,照例是一定要重新考虑的。他一个人翻供不要紧,背后多少人要彻夜加班啊。

又幸好,这是经济纠纷,情节也很简单,没什么可以争辩的地方,只是对适用哪一个法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