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究其原因,无非就是在于这共和政府才颁布没几年时间《婚姻法》的普及程度,远不如早已深入地方民众已知的带清律法那般熟知。
谁叫这带清朝廷搞出来的文盲基础实在是太高。
共和政府从南洋上岸直到现在花了接近十年时间左右不断扫盲,也才不过堪堪将地方识字率提升到带明时期的全盛程度呢?
报纸书籍这玩意儿,又不是什么人都随便买得起,以及看得懂有需求的。
没谁会刻意对新法律的那一本厚度总共有《新华字典》那么多的宪法总纲,去认真查阅,而往往只会关注个别条款的变动。
譬如这‘新政府法律取消了苦主当场怒杀黄毛淫妇不治罪特权’的这点,就已经是被有心人所记住,并且还在过去那两年的北伐战争期间给付诸到了实际行动之上……
而‘破坏军婚罪’这种黄毛犯了之后最多关三年时间,女性则无罪,而不是带清律例那种足够要人老命的双方各打一百棍子+戴一个月时间枷锁的惩罚,也显然容易让某些自以为不会被发现这种牛头人行为的黄毛与某些女性们,在知道这种法律之后更有底气去以身犯险……
于是最终的结局,就是法庭上这种苦主怒斥奸夫淫妇,而被指责的被告人们却态度相对淡定,甚至还有少数人能和苦主对骂的场景出现。
要是战争年代出现这事,倒是可以‘事急从权’的从重处理,把奸夫抓起来一律枪毙以安军心也不是不行。
可现在都已经进入了和平年代,距离战争结束也都已经快过去了足足半年时间,再一律枪毙从重处理的话,就有些违宪了……
对于这种情况,方柏自己也是相当无奈。
以前在南洋共和国时期,因为征召的兵员主力基本上都是没有这种问题的火星雇佣兵,与婆罗州那些被汉化了的原住民部队之故,因此对于通奸这事看的相对开放没那么在意的当地人,倒是没对这事如此计较。
有些地区的征兵对象甚至在一二十年前都是保留着食人猎头习俗的部落民,在性方面上的态度也就比原始人节操稍微高一点,老婆被人睡了就睡了呗,只要以后还跟我睡就没问题。
可带清治下的内地汉人良家子就是另一回事。
哪怕方柏有在尽力缩短解放战争的持续时间,而不至于搞出后世二战英法联军回家之后发现头上多了无数顶美军留下的绿帽,以及私生子的尴尬事件,仅仅才打了两年时间就已经正式结束,甚至比后世tg的那场解放战争还要少上一年。
但却耐不住‘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的这具朴素调侃歇后语,以及墙角主动靠近锄头的少数情况,在当今这个男女禁锢思想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