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被初步打破的南方五省地区,已经开始流行起了‘恋爱自由’的风潮之故……因此这种现象的出现,自然也是难以避免。
和平年代都能出现这种事情,更何况是当兵对象可能一去不复返的战争年代呢?
很难说那些在背后偷情却被抓到了的奸夫淫妇们,内心里会不会普遍保持着这种‘只要苦主死在战场上他们就能成事’的阴暗想法。
毕竟在当下已经发生的无数件起诉案件以及离婚案件里,就确实存在过某些结了婚又或是有了女朋友的士兵,在被上级误报阵亡又或是因为各种意外被大部队丢下走散过后,没有重返部队而是主动跑回家时,却发现女朋友或老婆已经和别的男人在此期间处在一起的事实……
因为此事,甚至还闹出过几场命案来着。
方柏这个旁观者也是实在不好对此做出过多评价。
倒头来的法律判刑再怎么从重,也只能将奸夫抓起来一律遣送到南非那边劳改挖矿三年就算完事。
能不能活着回来,就看那些奸夫们的身体素质究竟如何,以及负责在那边‘照顾’他们的狱警心情是否良好了。
在此次案件之中,除开军队那边在这种现象频繁出现后,对于这破坏军婚罪的这项罪名开始嫌弃惩罚过轻,进而强烈要求提高刑罚程度之余……对于新《婚姻法》里明文规定了‘一夫一妻制’的这点,则是不论军队还是社会上所有男性阶层男性群体,都普遍由此生出了为数不少的抵触与排斥心理。
军人因此出现的排斥心理来源自是不必多说————有些小地主和富商出身去军中当兵救国的良家子弟,去战场打仗两年回家一看发现小妾们基本上都跑的差不多的这事,足够让他们因此感到恼怒。
富人则是会为自己今后给不了小妾名分,私生子将要没有继承权的一事感到烦恼,进而在能够影响到的社会名流与报纸之上,痛斥这种‘恶法’是在国民道德层面上的‘重大退步’。
中产市民阶层那边的怨念,则也与富人同理。
哪怕是在理论上最被这部法律所保护的穷人群体那边反响,也同样如此。
他们不是一个个巴望着自己以后发财实现阶级迁跃之后,可以娶妻的同时再娶门小妾。
就是为自己今后多半得不到可能永远都无法变现的‘多个老婆所有权’一事,不断在宣布了新法律的国民政府乡县政府那边聚众抗议。
总之就是没多少人去在意那些明明有了工作能力,但却仍然像物件那样不被视作社会地位平等对象看待的女性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