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燊哥,机场问过了,没有消息。”
“燊哥,码头没有看到。”
“燊哥,火车站也没有……很抱歉……”
……
无数个失望的消息压垮了凌寅燊的脊背,颓废到除了望着远方的路口什么也不想做。
今天,是她离开的第36天。
他也是后来才知道,那天的逃跑,是她的蓄谋已久。
学校办理了休学,通过黑市购买假身份用来买逃离的票。
在他水杯里下的安眠药也是算好计量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
早早算好的。
而她之所以能成功骗过他,就是她对他眼里流露出的真爱。
以前她不爱他,他可以轻而易举看出她的任何伎俩,现在……
凌寅燊双手撑在露台的栏杆上发出阵阵苦涩喑哑的笑:“莫妗笙……你好样的……够狠。”
呜——
皮皮趴在凌寅燊的脚下发着呜咽,它能感受到这么多天它的男主人有多么伤心。
因为他都不管它,搞得它现在比流浪狗还脏。
凌寅燊低下头看它:“哭什么,她都不要我们了,哭有用吗?”
彼时,两名手下走了过来:“燊哥。”
“说。”
他们面面相觑,面泛难色:“还是……没有夫人的消息。”
“没有就再给我去找!
否则都不要活着回来见我!”
凌寅燊暴怒的嘶吼愣是把两个大男人吓得像一只只鹌鹑,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直到后跟进来的阿诺开口道:“燊哥,我们找到了秦恒。”
凌寅燊正要吸烟的手顿住,满是阴霾的双眼缓缓抬起。
南风精神专科医院。
“秦恒当时在丛林被人救走后送到了当地疗养院,由于近一年多都在昏迷所以没能查到他,是苏醒后主动发出讯息我们才找到的。”
医院走廊内,阿诺边走边向凌寅燊汇报。
凌寅燊冷沉着一张脸,走到秦恒的病房门口,待手下替他推门,走了进去。
秦恒听到声音,双眼擦过天花板移到凌寅燊身上。
他虽英俊依旧,但明显能从他眼里看到颓丧与疲惫。
他不由笑出声,冷嘲热讽道:“怎么样凌寅燊,失去的滋味好不好受?”
凌寅燊在椅子上坐下,想到莫妗笙逃离他是为了眼前这人就恨不得把他千刀万剐。
但他又不能动他,因为他是换得莫妗笙回到他身边的唯一筹码。
凌寅燊哼笑,接过手下递来的烟慵懒地呼出一口:“你笑吧骂吧,现在笙笙爱的人是我,我不在乎。”
秦恒一哼,语气满带愤懑:“你别做白日梦了,笙笙若是真的爱你又怎会逃离你,像你这样的恶魔,根本不配被爱。”
凌寅燊被这话刺中,冷若冰霜的双眼凝着他,捏紧的拳头攥着最后一丝理智。
“燊哥,这是从他身上搜出来的两样东西。”
手下将一支钢笔和一条相片吊坠递给凌寅燊。
凌寅燊神情闲散地接过,看着那钢笔皱了皱眉:“这不是我送给笙笙的钢笔吗?”
他举目看回听到他这一句明显一愣的秦恒:“怎么会在你这?”
秦恒勉强缓过神挣扎着支起身子,侧靠床边眉宇紧拢急切道:“这是你的钢笔?”
凌寅燊阖了阖眼,落在那钢笔上的视线满是柔情:“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笙笙时送给她的见面礼。”
秦恒眼眸震颤,张着嘴却说不出话。
思绪蓦然回到国中备考的那半年。
总是喜欢搜罗各种好看的笔的莫妗笙,突然有一天从五颜六色的笔袋里多出一支色泽冷冽的黑色手工钢笔,显得极其突兀。
可她却对这钢笔爱不释手。
秦恒从那时就知道,莫妗笙的心已经属于那个送她钢笔的人了。
可现在,现实居然告诉他,那个人,就是凌寅燊!
莫妗笙一开始喜欢的,竟是凌寅燊?!
多么讽刺,多么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