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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吗?”他问。

侍者领班的殷勤态度引起了我一串遐思。喝咖啡时,我对德温特先生讲了女裁缝布莱兹的事情。布莱兹接了范・霍珀夫人三件衣服的活,一下子高兴得不得了,过后我送她乘电梯的路上,便胡思乱想起来。我想象着她是怎样在闷热的裁缝铺后边的小客厅里赶制衣服,而她患了痨病的儿子虚弱不堪地躺在沙发上。我仿佛看见她眯着疲惫的眼睛穿针引线,地板上撒满了碎布头。

“真的吗?”德温特先生微笑着说,“你的想象与现实相符吗?”

“不知道,”我说,“我从没有去核实过。”接着,我又讲了乘电梯时的情况。当我为她按响电梯铃时,她在提包里摸索了一阵,塞给我一张一百法郎的钞票。“给你,”她悄声说,语气亲昵,听了就让人不愉快,“感谢你把主顾带到我的铺子里,这是一点小小的回扣,希望你能收下。”她见我窘迫得涨红着脸不肯收,便耸耸肩膀,露出怏怏不乐的神情。“悉听尊便,”她说,“不过我向你保证,这种事情不足为奇。也许你愿意要件衣服吧。哪天你不要带夫人,单独到裁缝铺去,我可以分文不取地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不知为什么,我又产生了儿童时代偷看禁书的那种令人恶心的不健康感觉。有关她痨病儿子的幻象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幅场景:我采取相反的态度,心领神会地笑笑,收起了那张油腻腻的钞票。也许,我会利用这个空闲的下午溜到布莱兹的裁缝铺,出来时拿着一件不付钱的衣服。

我以为他会嘲笑我,因为那是件乏味的事情,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讲给他听,可他只是搅动着咖啡,若有所思地望着我。

“我觉得你犯了一个大错误。”过了一会儿,他说道。

“你是指没收下那一百法郎?”我不服气地问。

“不!天啊,你把我当什么人啦?我是觉得你不该到这儿来,跟范・霍珀夫人厮混在一起。你不是干这种工作的材料。一是因为你太年轻,二是由于过分厚道。布莱兹和她的回扣算不上什么,那只是开了个头,以后还会碰上别的布莱兹出许多类似的难题。你要不就同流合污,把自己也塑造成一个布莱兹,要不就一尘不染,陷自己于狼狈的境地。最初是谁建议你以此为业的?”他提出这样的问题,显得很自然,我一点也不介意。我们俩像是认识了许久的老朋友,阔别多年之后再度重逢。

“你考虑过自己的未来吗?”他问我,“这样下去会有什么样的结局呢?假如范・霍珀夫人厌倦了她的‘心腹之交’,那该怎么办呢?”

我笑笑,声称自己并不把这十分往心上去。还会有别的范・霍珀夫人,而且我年轻,充满了自信心。不过,就在他讲话的时候,我却想起了在上流社会杂志上经常看到的那种告示——慈善团体呼吁社会帮助身处逆境的年轻妇女;想起了那种响应呼吁,为妇女提供临时住所的寄宿处。接着,我仿佛看见自己在结结巴巴地回答脸色严厉的招工代理人提出的问题,手里拿着一点也不顶用的素描画本,身无一技之长。也许,我应该收下布莱兹那百分之十的回扣。

“你多大啦?”他问。我讲出自己的年龄之后,他笑了,从椅子上站起身来,“我了解你这个年龄,凡是这个年龄的人都特别倔强,即便有一千个妖魔鬼怪也不会使你畏惧未来。可惜我们俩不能交换。你这就上楼戴上你的帽子,我去把车开来。”

他目送我上电梯时,我想起了昨天的情形,想起了范・霍珀夫人的聒絮以及他所表现出的冷冰冰的礼貌。我当时看错了人,其实他既不冷酷也不孤傲,现在仿佛成了我多年的朋友、唯一的兄长。那天下午我沉浸在幸福的心境中,回想起来至今仍历历在目。现在我好像又看到了那飘浮在空中的如波似浪的絮絮祥云以及泛着白色泡沫的大海。我好像又感到微风拂面,听见了我和他一应一和的笑声。我所熟悉的蒙特卡洛换了个样,也许实际情况是因为它给我带来了欢畅的心情。它散发出从未有过的魅力。以前,我观看这地方时一定怀着郁闷的心情。在港口,轮船上彩条飞舞,一派沸腾的景象,码头上的水手个个喜气洋洋,满面笑容,快活得跟风儿一样。我们驶过范・霍珀夫人所喜爱的那条游艇,游艇能赢得范夫人的垂青,全因为它的主人是位公爵。我们冲艇上亮光闪闪的黄铜公爵族徽打着响指,然后相互望望,放声大笑起来。我清楚记得我那舒适但不合体的衣裙,仿佛现在仍穿在身上一样,记得裙子由于穿得时间太久,比上衣还要轻薄。我戴着一顶寒碜的帽子,帽檐特别宽,低跟鞋上系着一根单条鞋带,脏兮兮的手中紧抓着一双长手套。我从来没有显得那么年轻过,也从来没有感到那么成熟过。范夫人以及她的流感对我来说已不复存在,桥牌和鸡尾酒会被抛诸脑后,我的卑微地位也随之被忘了个精光。

我成了一个有身份的人,终于长成了大人。那个忐忑不安、羞怯腼腆,站在起居室门外手中扭着一块手帕,听到屋内传来叽叽喳喳嗡嗡的说话声不敢往里走的女孩子,那天下午随着风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那女孩是个可怜的角色,我只要想起她,就觉得不屑一顾。

风太大,我无法再画画。阵阵疾风欢快地在那个鹅卵石铺就的广场的角落打转。我们回到车上,继续朝前开,我现在都不知道当时去的是什么地方。漫长的公路顺山势向上伸展,汽车攀上山梁,在高处左盘右旋,似鸟儿在空中飞翔。范夫人曾暂时租赁过一辆四方形的老式戴姆勒牌汽车,我们常常在宁静的下午乘着它到曼通尼城,我背对司机坐在狭小的座位上,要看风景就得伸长脖子。与之相比,他的车子是多么不一样啊,活像插着墨丘利的翅膀,虽然不断地向山上行驶,速度却快得令人心惊肉跳。我喜欢冒险,因为那是一种新的感觉,也因为我年轻。

记得我当时放声大笑,而笑声被风儿即刻吹散。当我拿眼睛望他时,才发现他已敛起了笑容,又变成了昨天那个罩着一层神秘色彩的人,默默无语,郁郁寡欢。

我还发现汽车已抵达山巅,不能再朝前开了,脚下是我们刚走过的险峻的公路,蜿蜒在深谷之中。他把车停下,我看见路边有一处直上直下的悬崖峭壁,一眼望不到底,可能有两千英尺深。我们下了车,我朝脚下一瞧,顿时吓了一跳,只见我们和深渊之间仅有半个车身的距离。大海犹如一张发皱的图表,铺向天边,浪花拍打着轮廓鲜明的海岸,一幢幢房屋好似圆形岩穴里的白色贝壳,被硕大的橘红色太阳照得斑斑点点。我们的这个下午发生了变化,气氛不再轻松愉快。风儿停了,天气突然转冷。

我张口说话时,声音显得过于随便,那是内心不安的人故作镇静装出来的声音。“你熟悉这地方?”我问,“以前来过吧?”他俯视着我,仿佛认不出我来了。我心里隐隐作痛,为他感到担忧,意识到他一定把我忘到了九霄云外。他沉浸在纷杂、迷乱的思绪里无法自拔,也许已经好大一会儿工夫了,我对他来说是不存在的。他的脸上挂着梦游者的表情,我一时突发奇想,认为他也许不是个正常人,而是个精神不太健全的人。我听说有一类人常常会出现精神痴迷的现象,他们遵循的是我们一无所知的奇怪规律,听令于他们那混乱、糊涂的大脑,可能他就是其中之一。而此刻,我们距死神仅有六英尺之遥。

“天色已晚,该回去了吧?”我说道。那漫不尽心的语气和硬装出的笑容,连小孩子也难以骗得过去。

我显然是错误地判断了他,其实他根本没有毛病,因为我第二次说话时,他立刻走出了梦境,开始对我道歉。我大概脸色苍白,被他看在了眼里。

“你看我这人,干出的事情不能让人饶恕。”他说。随后,他拉起我的胳膊,把我朝后向汽车跟前推。我们上了车,他“砰”地关住车门。“你别害怕,前边的转弯看起来危险,其实很容易过去。”他说。我感到恶心和头晕目眩,双手死死抓住座位,而他慢慢倒车,动作轻缓,使车头又一次朝向陡峭的公路。

“看来你以前来过这儿?”我对他说。此刻,紧张感正在逐渐消失,汽车顺着弯弯曲曲的狭路向山下慢慢行驶。

“是的。”他说。随即,在停顿了一会儿之后,他又说道,“那是多年前的事了。如今旧地重游,是想看看变了没有。”

“有没有变化?”我问。

“没有,”他说,“没有变化。”

不知他为了什么情由复履故地,还带着我这么个不明就里的人目睹他情绪的起伏。至于他上一次游历此处直到现在中间隔了多少年头,以及他在思想、作为和性格上有什么样的变化,我一概不想了解,只后悔不该跟他到这儿来。

在蜿蜒的公路上,我们马不停蹄地前行,谁都没再说一句话。大团的乌云遮住了夕阳,空气变得非常清冷。后来,他谈起了曼德利。他不谈他在曼德利的生活,也绝口不提自己,只跟我描绘了在春季的黄昏,太阳落山时的景况。夕阳在海岬留下一片通红的霞光,大海看上去像一块青石板,由于漫长的冬季刚过,海水依然冰冷刺骨,从游廊可以听见小海湾里涨潮的涛声。盛开的水仙花在晚风的吹拂下微微摇曳,细细的秆茎支撑着金色的梢头,密密麻麻连成一片,宛若一支大军,无论你摘走多少花朵都无损于它们的阵容。在草坪尽头的海岸上种植有藏红花,纷呈出金黄、粉红和紫红的色彩,但现在已过盛季,渐渐凋零,枯萎,似惨白的雪片。报春花则比较粗劣和平凡,和野草一样挤在每一个缝隙里。还远不到风信子开花的季节。它们仍把脑袋藏在去年的落叶下,可一旦它们露出娇容,便会令卑微的紫罗兰黯然失色,淹没林中的羊齿草,其美丽的颜色可与蓝天争奇斗艳。

他说他从不把风信子采回家,因为一插入花瓶,它们就会变得萎蔫、无精打采。想要欣赏到风信子绰约的风姿,你得在正午十二点左右太阳当头时到森林中去。这种花香气刺鼻,带点儿烟味,仿佛它们的秆茎里流淌着某种辛辣、浓重的野生汁液。从森林中采摘风信子简直就是破坏大自然的美,在曼德利,这是他所禁止的。有时驾车到乡间去,他会看到一些骑车人把大束的风信子绑在车把上,弄得花儿从枯死的梢头上纷纷掉落,惨遭蹂躏的秆茎乱七八糟混杂在一起,显得光秃秃的。

报春花对自身的处境倒是不十分在乎。它们虽然是野生野长的植物,却一心向往人类的文明。它们置身于农舍窗台上的果酱罐里,一点也不觉得委屈,搔首弄姿,微微含笑,只要有水就足足能活一个星期。在曼德利,野花是不往屋子里拿的。他叫人在围墙圈起的花园里栽培了一些花儿,专门用来装饰房屋。据他说,有寥寥几类花摘下来反而比长在地里好看,而玫瑰便是其中之一。客厅里放一盆玫瑰,色彩鲜艳,香味扑鼻,较室外尤胜一筹。怒放的玫瑰显得邋里邋遢,好像蓬头散发的女人,给人以轻浮、粗俗的感觉。可是拿进屋子里,它们就变得神秘深沉了。一年中有八个月,曼德利的房子里都摆着玫瑰花。他问我喜欢不喜欢丁香。在草坪的边缘上有一株丁香树,从他卧室的窗口可以闻到那儿飘来的芳香。他姐姐是个缺乏浪漫色彩、讲求实际的人,抱怨说曼德利的香气过于浓郁,让她陶陶欲醉。也许她是对的,可他不在乎。这是他喜欢的唯一一种陶醉。他最早的回忆就是插在白色花瓶里的大束紫丁香,家里充溢着令人向往的扑鼻花香。

有一条小径从山谷通向海湾,左边种着一簇簇的杜鹃花。在五月的傍晚,吃过饭后,沿着小径徜徉,会发现灌木丛仿佛在淌汗。你可以弯腰捡起一片落地的花瓣,用指头把它捻碎,掌心顿时会散发出千百种异香,清新醉人。这所有的香气都来自于一片揉碎的花瓣。你陶然若醉地走出山谷,来到坚硬的白色砾石沙滩上和平静的海水旁。一种奇特的比照,也许这比照显得过于突兀……

他说话的时候,暮色不知不觉已经降临,汽车来到了蒙特卡洛车水马龙的街道上,我们的周围一片灯火和喧嚣声。嘈杂声刺激着我的神经,而那灯火黄灿灿的,过于耀眼。郊游匆忙收场,使人郁郁不乐。

眼看就要到旅馆了,我在汽车杂物袋里摸我的手套。我找到的时候,手指还碰着了一本书,一摸那精致的封皮就知道是诗集。汽车在旅馆门前放慢速度时,我定睛看了看书名。“要是喜欢,就拿去看吧。”他说。行程已经结束,我们又回到了旅馆,曼德利远在好几百英里之外,所以他又换上了漫不经心的语气。

我感到很高兴,把诗集连同我的手套一道紧紧抓住。我觉得一天的游玩已经接近尾声,于是就想拿到一样他的东西。

“快下车吧,”他说,“我得把车开走停放好。今晚我出去吃晚饭,所以就不能到餐厅见你了。谢谢你今天陪我。”

我孤零零地走上旅馆的台阶,心里沉甸甸的,就像是一个游兴未尽的小孩子。这个下午算把我骄纵坏了,真不知如何打发余下的时光。我觉得离就寝还有一段相当漫长的时间,而独自一人用餐会多么空寂无聊。不知怎么,我觉得自己无法上楼面对护士狡黠的盘问,或者面对范夫人可能扯着沙哑的嗓子对我进行的审讯,于是便在休息室的拐角坐下,躲在一根厅柱的后边,要了些茶点。

侍者露出一副厌倦的样子。他见我独自一人,也就没必要殷勤备至了。再说,这时刚过五点半钟,是一天里最无精打采的时刻。一般人都已用过茶点,离饮酒尚为时过早。

我憋了一肚子气,感到万分惆怅,于是仰身靠到椅背上,拿起了那本诗集。诗集被手指翻得已相当破旧,自动地开启了一页,这一页一定是经常有人看的。

我不分昼夜仓皇逃命,

越过岁月的通道,

穿过内心的迷宫,

带着蒙眬的泪眼,

躲避天狗的追踪;

我冲上缀满往事的山坡,

快如一阵旋风,

跨过漆黑一片的恐惧断层,

躲开那疯狂的笑声,

躲开身后沉重的脚步声。

我觉得自己像是站在一扇上了锁的门外,透过钥匙孔朝里面窥视,于是便有点良心不安地把书放到了一旁。今天下午,到底是什么样的“天狗”把他追上了高山?我想起了他的汽车距离两千英尺的深渊仅有半个车身远,想起了他脸上茫然的表情。他内心里回荡着什么样的脚步声和低语,又产生了什么样的回忆呢?那么多的诗集,他为何偏偏把这本放在汽车的杂物袋里?但愿他容易接近些,但愿我不是这么一副可怜相——身穿寒碜的衣裙,头戴宽边学生帽。

侍者阴沉着脸端来了我的茶点。我嚼着锯末般的黄油面包,心中想起了他今天下午对我描绘的那条穿越山谷的小径、杜鹃花的芬芳以及海湾里白色的砾石。他既然贪恋那儿的美景,又何苦跑到蒙特卡洛来看这人工雕凿出的糟粕?他曾对范夫人说他离家时匆匆忙忙,没作任何打算。我仿佛看见他在那条山谷小径上仓皇逃命,他的“天狗”在后边紧追不舍。

我又拿了诗集,这回翻到了扉页,只见上面用一种很奇怪的斜体字写着一行题词:“献给迈克斯——丽贝卡于五月十七日。”对面的空白页上沾着一小团墨迹,好像写字人一时性急,曾甩了甩笔,想使墨水流得畅快些。结果,墨水涌出笔尖,量稍微大了些,把丽贝卡的名字写得又黑又浓,而那个斜体的R[3]比别的字母高出一个头来。

我“啪”的一声合上书,将它放到我的手套下边,然后伸手从近旁的一把椅子上拿起一本过期的《插画》杂志,信手翻阅起来。上面登着几幅罗亚河城堡的漂亮照片,还附着一篇文章。我一边仔细地阅读文章,一边不时回过头欣赏照片,读完之后才发现自己连一个字也没看进去。在杂志的纸页上,冲我瞪眼睛的不是城堡中细细的角楼和尖塔,而是范夫人前一天在餐厅里的那副面孔。当时她正用猪一样的小眼睛偷偷看邻桌,叉起的一大块肉馅点心悬在半空中。

“骇人听闻的悲剧,”她说道,“报纸上都登满了。据说,他从不谈论这事,也不提她的名字。你要知道,她是在曼德利附近的海湾里淹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