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大理寺卿的离去并未吸引太多注意,沈质为官六年,虽然有清流的名声,却没几个说得上话的好友,因此当他离开诏狱之时,去送行的竟然只有冷芳携一人。
旁人都以为冷芳携去,是耀武扬威,是居高临下的羞辱。沈质看着眼前衣袍绯红,乌发高束,眉眼鲜丽如画的青年,心情复杂难言。
他一身落拓,纵然在冷芳携的照拂下不至于满袖污泥、浑身酸臭,也沾染上诏狱的阴森气息,面色苍白如纸,薄唇没什么血色。站在冷芳携身前,极为不称,沈质狼狈地后退半步。
“小心。”冷芳携抓住他的手腕,以为沈质久病之身,站立不稳。指节触碰之时,淡淡的暖意令沈质脊背僵硬,不敢乱动,生怕搅散了什么。
“师弟……”
“嗯。怎么了?”
沈质却不知道该说什么,那些萦绕在胸膛数年的话堵在嗓子眼,噎得他难受,但他不敢说出口。纵然现在恢复白身,似乎也不需要顾忌。
冲动令他恨不得将日夜难以安寝、辗转反侧时的几多情思脱口而出,理智却让他咬紧了牙关。
诏狱的幽暗一瞬而过,日光透亮,沈质站在光线之中,仿佛重获新生。秋天的日光并不刺眼,他却觉得裸露出的耳廓、脖颈生出一种针扎般的锐痛。
长久的沉默后,沈质终于忍不住开口:“芳携……”
“师兄。我在。”冷芳携轻声回应。
他反过来捉着冷芳携的手,师弟的手腕细瘦,只手便能圈住,肌肤莹润如玉,显然在他未见时,被人好好将养着。
“你太过张扬,太过放肆,太过没有顾忌。你把帝王随性投来的宠爱当成永久品,挥霍无度。”沈质一字一顿,听着像失败者的诋毁、愤怒和不甘,可在场二人都知道,话里充满了对冷芳携的担忧,“这不是长久之道。”
“年少时我们攀登春山,何等风流飒沓,那时师弟折竹为杖,不是与我约定日后出将入相,定道济天下之弱,放不失书生本色?”回想起过往,几如梦幻,亦如泡影,一触即碎,冷芳携好像已经完全走出去了,沈质还在原地徘徊,久久不肯离去。
冷芳携道:“少年人,总是充满了不合时宜的天真、蠢笨。”
沈质道:“并非不合时宜!也并非蠢笨!”
他深知,冷芳携其心未改,只是迫于天成帝的觊觎和强占,破罐子破摔,干脆做起了操弄权势的佞臣。
他有心劝冷芳携回心转意,却在他唇间淡淡的笑容,和近乎无情的眼神中退却了。
“师兄,我都知道。”冷芳携说。
是啊,他全都知道。那么聪慧的师弟,怎么会不知道呢?
他这个师兄还真是天真,冷芳携想。
就算没有天成帝搅局,按照原来的剧情,他在宦海沉浮,权势迷人眼,最终也会成为一头恶龙,与沈质一刀两断、形同陌路。
无论如何,他是做不了名臣了。但他这个奸佞死去后,自有一位能干的臣子出面,整理满朝风雨。
冷芳携拿出沈质被狱卒夺走的玉佩,扯着沈质的腰带,低头为他系上。玉指如葱,红绳在其间环绕,仿佛被捆缚住了。
“不要再弄丢了。”他系好玉佩,拍拍沈质衣袍上沾染的灰尘,“京城东边,琳琅道上,有家十分出名的医馆,名为九芝堂,里面的师傅很厉害,救治了数位重病垂死、身患咳疾之人,你记得去看看。”
沈质握着腰间的玉佩,一路失魂落魄,直到走到从前的宅邸,看见门前贴上的黄封,才回过神来。
家中老仆守在门外,收拾了一板车的东西,两名带刀的龙虎卫见到他道:“此处已被封查。但统领吩咐,沈大人可进去拿走自己的行李。”
老仆道:“大人,家里的其他物什我都收拾好了。只有您的寝房,我没进去过。”
宅邸之中果然一空,除了亭中的萧萧玉竹,再寻不到其他。沈质径直走到寝房中,忽然看见床榻边的漆黑高案上留着冷芳携送他的墨砚,砚下压着两张素白宣纸。
其中一张上写:“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另一张上附着一份千金药方。
字迹行云流水,银钩铁画,有纵横绝顶之意。沈质一瞬恍惚,仿佛回到从前在山间流泉旁纳凉,冷芳携以笔沾泉水,在巨石上随性写就——会当凌绝顶*。
回首看着他笑道:“师兄,看我笔力如何!”
垂眸,指腹在已经干透的字迹上擦过。
笔力雄奇,不失柔和。师弟,你已入木三分。师兄不如你远矣。
喧嚣一时的贪污案落幕,汤易两党争夺已久的九卿之位却没落到任何一方头上。天成帝将大理寺卿之位空悬,似乎并无现在提拔之意。
忙忙碌碌中,大理寺内一名小官升官的消息引得有心人的注目。
被冷芳携要求指正沈质,却当庭拒绝的骆听骆希声,天成帝似乎对他并无恶意,隐隐带着欣赏之情。此番独独他一人升官,令一些人觉得,这空悬的大理寺卿之位,似乎已经被天成帝预留给他,只待他做出一番功业来。
……
光阴如驹,刚刚过完中秋佳节没多久,京城便入了冬。
现在还未落雪,只是温度已经骤降,北风呼啸,行至街外仿佛浑身赤裸,似冷刀刮肉。
揽雀宫烧起地热,暖意融融,十一趴在床前,将宣纸垫在小几上,紧紧捏着毛笔,一笔一划地写。浓密的眉毛紧紧皱着,黑白分明的眼睛盯着宣纸,如临大敌的样子,十一屏住呼吸,待写完后收笔吹墨。
纸上已经写了数十行冷芳携的名字,十一抓着纸站起来,瞧着最新写的那一行,一瞬间露出沮丧的表情。
“不好看……”
对于刚刚习字没多久的十一来说,冷芳携的名字太复杂了,他能一笔一划写清楚不出错已是殊为不易,要想写得漂亮端正却是天方夜谭。
他现在的字比稚童小儿还不如,歪歪扭扭,有的胖有的瘦。“冷芳携”这一听起来就令人想到雪中寒梅的字,被他写得如同胖嘟嘟的白兔子一样可爱,极为不符合冷芳携的气质。
就是这样的字,写出来后冷芳携还会夸他,陪他玩丢老虎的游戏。但十一不满意,别的字能写清楚就好,可对于主人的名字,他却总想着要一鸣惊人,在冷芳携面前一笔写就,让他惊讶、自豪。
于是躲在房中偷偷练习。
可是练了这么久,除了字端正了些,其余毫无进展。
十一将宣纸收好藏起来,低落地坐在床边看着窗外。天际低垂,一片灰蒙蒙,忽然自空中跌落了只褐色的小鸟,摔到他窗楹边,晕了一阵,晃晃悠悠地站起来,挥挥翅膀,却怎么也飞不起来。
它的翅膀受伤了。十一想。
没有翅膀,在寒冷的冬天活不长久。
他起身,面无表情地走到床边,伸手拢住焦躁的小鸟。这鸟并不亲人,被十一抓住后不断地啄他的虎口,极为凶狠。
虽然很凶,却不痛不痒,十一容色未变,另一只手捉住麻雀的头颅,手腕刚想转动,拧下它的脑袋。忽然想到了什么,十一手指微顿。
麻雀立即扑腾翅膀,想要逃走,显然已经察觉到人类的凶意。扑腾来扑腾去,徒劳无功,反而被十一抓得更紧。
“不能让你逃了。”十一不敢伤到麻雀,确保抓稳后,就小心翼翼地松了松,像捧着什么珍宝一样走到大殿里,瞥见冷芳携看书的侧影,平直的唇倏然掀起一个弧度。
“大人!”他奔过去。
冷芳携才沐浴过,室内对他来说过于温暖,仅披了件轻薄的寝衣,领口大敞,露出形状优美的锁骨。他正歪头支颐,在灯下看闲书,听到十一的叫声转过头去,乌发微晃,雪一般的肌肤撞入十一眼帘,亮得惊人。
十一眨了下眼,捧着叽叽喳喳不断挣扎的麻雀到他跟前,用异常温柔的语气说:“我看到它摔到窗户上,飞不起来了,好可怜。就把它救起来了。”
他慢慢放开手,显露出麻雀的全身。原本还不断挣扎啄他虎口的暴躁小鸟,像也闻到了别人的香味,小脑袋一晃一晃,黑米般的眼睛最终落到冷芳携身上,叫声变得悦耳。
翅膀不断扇动,试图靠近冷芳携。
或许是喜欢他身上那股幽淡的香味,比起差点把它杀了的十一,更亲近冷芳携。
看着它努力朝他靠近,冷芳携笑了下,伸出食指,微微弯曲,在麻雀前停着。那鸟立即顺杆上爬,跳到他手指上,顿时也不叫了,不挣扎了,更不啄人了,乖巧得像冷芳携亲手养大的鸟,抖抖受伤的翅膀,咕叽咕叽地发出可怜的声音。
冷芳携指腹揉着它的脑袋,眼神落到它殷红的翅膀上:“真可怜。”
叫来药奴,看完之后,药奴道:“没有大碍,应当是此前就有伤口,被风刮了扩大的缘故。留着好好养几天就长好了。也不必敷药,反而对它不利。”
冷芳携不通药理,药奴说是什么,便是什么,当即让人去提一个鸟笼,装上清水,铺了点自珍兽园拿回来的鸟食,打算好好养着。
他把麻雀放进笼子时,对方依依不舍,站在手指上不肯走,还是冷芳携戳了它一下,才不情不愿地飞进去。
虽然看不出表情,却一股子幽怨味道。
十一趁机邀功,道:“大人,我总是写不好字,你教教我吧。”
又说光写字太无聊,他集中不了精神,拿来一本诗集翻看,看了几页点了几首诗,求冷芳携教他写。换一个人到冷芳携面前撒娇卖痴,他肯定冷眼视之,但十一在他心中还是个幼稚的小孩,又刚刚救来一只麻雀,正碰上他闲来无事,心情尚好,便令十一研磨摆纸。
手捋衣袖,提笔沾墨,落笔而下,几乎一气呵成,浓淡相宜。
“独立望南枝,村空人悄悄……忍令瑶台姿,冷落群芳后。*”
“……来饮岩下水,何必携芳樽。*”
如此,几首诗文全列于纸上,笔意潇洒纵横,有流云之相。
冷芳携已从他选取的诗文里察觉到异样,笑眼看他:“看明白了?”
十一方才的注意力全在冷芳携低垂的纤长睫羽,柔韧雪白的手指,垂散凌乱的发丝,一缕搭在肩头裸露的肌肤上,肌肤隐没处,淡淡的玫红色的印痕。完全忘了去看他下笔如何,落到纸上又如何。
看他呆呆的样子,就是知道不明白。冷芳携叹气,柔软的笔尖在他眉心一戳,留下一道淡淡的墨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