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夜里,我连衣服都没换,便爬上我那小小的床铺。我睡得很沉,但也很不安稳。
想都不用想,他把我弄醒了。他一定等了好久,也忍了好久。我不在的那段时间,他的愤怒就像生了触角四处延伸,碰到什么就伤害什么,据我看,那愤怒已经膨胀到快要将他勒死。我的“谎言”让他丢尽了颜面。
他现在要好好给我上一课了。
我跟他说对不起——这是个可怕的错误。他用烟头烫我,并警告我要把嘴巴闭严实。我一声不吭地盯着他。然而我的沉默反倒令他更加怒不可遏。可我有什么办法呢?我已经吃够了亏,知道什么时候应该闭嘴。我无法阻止他伤害我,不过那天夜里他看着我的时候,也发现了一些新的东西。我很可能会再度揭发他。女人是会生孩子的。我低声说道。那将是证据。
他气呼呼地退了出去,并狠狠摔上了门。那是他最后一次上我的床,但并不是最后一次伤害我。每次都是我瞪着他,而他对我拳打脚踢。以至于每天夜里我躺在床上时都万分忐忑,等待着、担心着,猜测着他什么时候能够改变主意,回到过去的样子。
从医院回来之后,学校也变得更加可怖。
但我挺过来了。我尽量低调,并无视别人的指指点点和窃窃私语。我已经是一件残次品,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儿。不过唯一让人欣慰的是,我再也用不着假装。
不过我当时的举止还是犯了妈妈的忌讳,我宽松的衣服、凌乱的头发和昏昏欲睡的双眼,都让她看不惯。不管什么时候,只要看见我,她就会噘起嘴,阴阳怪气地说:唉,我说多萝西·吉恩,你难道就没有一点羞耻心吗?
但我喜欢待在局外静观局内。那样能看得更加清楚。
在泡沫十年(即50年代)的末尾,我们处在加利福尼亚州新世界的顶端泰然自若。郊区飞速发展,构建着崭新的美国梦。一切都焕然一新,干干净净。我们有了明日世界风格屋顶的购物商场,有了免下车的汉堡店。作为一个局外人,因为距离,很多事情我反倒看得更加清楚。不过直到我迷失自我之后,我才注意到学校里的学生其实也是分成很多派的。有这样一群孩子,他们来自大户人家,是学校里的焦点人物。他们穿着最时髦的服装,说话时嘴里总是嚼着泡泡糖。星期六的晚上,他们经常开着父母亮闪闪的新车在街上飞驰。他们聚在一起有说有笑,泡酒吧,开飞车。他们是老师眼中的骄子,男生都是运动健将,女生都是大学苗子,个个心安理得地花着父母的钱。他们遵纪守法,或者至少在表面上是如此。总之在我眼中他们仿佛顶着金色的光环,好像他们的皮肤和心脏永远感受不到袭击我的那种痛苦。
然而到初三那年春季时,我开始注意到另外一群孩子,一群曾一度被我忽视的孩子,一群生活在贫民区的孩子。前一天他们还像我一样毫不起眼,后一天却无处不在,充满人们的视野。他们打扮得就像《无因的反叛》[5]中的詹姆斯·迪恩[6],梳着大背头,头发上全是发胶,T恤袖子里卷着烟盒。黑色皮夹克里面套着带号码的运动衣。
我们起初称他们为“浪人”,后来又叫“油头”。这都是些侮辱性的称谓,但他们通常只是一笑置之,点上一支烟,模仿他们偶像的样子吞云吐雾。而几乎一夜之间,关于打架的谣言就能满天飞。
后来,一个据称“品质优良”的男孩子在一场汽车加速赛中不幸意外身亡,我们的社区一下子像炸了锅,群情激愤,气势汹汹,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这种情绪影响了我。我一直没意识到自己的愤怒,直到它弥漫在空气中,传染了每一个人。不过和往日一样,我把这种愤怒压抑在内心深处。从走廊里经过时——孤身一人紧抱着书穿过人群——我听到两派人正在打口水仗。穿黑夹克的男生对着一群穿百褶裙的女生大声吆喝着:“嘿,胆小鬼。”女生们怒目而视,扭头走开,她们目空一切的眼神中充满了优越感。
意外过后的那个星期一,我记得我们在上家政课。皮博迪老师正絮絮叨叨地讲述大空间橱柜对一个年轻家庭主妇的重要性。说到只用维也纳香肠和一些手头的食材就让不速之客满意而归时,她更加神采飞扬。她还答应向我们演示如何制作白汁沙司。谁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我心不在焉,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我是说,谁在乎这些玩意儿?可那些大户人家出来的女生却一个个伸长了脖子,竖起耳朵听得专心致志,还一丝不苟地记着笔记。
下课铃响过,我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学生。我觉得这样挺好,那些人缘好的学生是不屑于向背后瞅一眼的。
我小心翼翼地穿过走廊。中学的走廊对于我这种不受欢迎的学生来说,和地雷阵没什么两样。
我恍如置身闹市,只是那噪声并非出自车辆,而是周围的人,那些受欢迎的学生。他们说话仿佛从来不分先后,数张嘴同时开口,互相揶揄取笑。
我像个机器人一样木然走向我的储物柜,周围的喧闹忽然升高了音调。不远的地方,朱迪·摩根站在饮水机旁边,被她的一群留着鸡窝头的朋友众星捧月般围在中间。她的小圆翻领上别了一枚金色的领针。
“嘿,哈特,恭喜你的头发又长出来了。”
我的脸臊得通红,只管低头假装在储物柜里翻找东西。
我感觉有人来到了我身后,整个走廊忽然之间就安静了下来。我急忙转过身。
他长得人高马大,肩膀宽厚,一头浓密的黑色鬈发倘若让我妈妈看到一定会气得咬牙切齿。他已经尽力把头发梳向后面,但总有那么几缕不服管束。他皮肤黝黑——这注定了他在这个学校里不会太受欢迎——牙齿洁白,下颌方正;上身穿白色T恤,下身穿褪色的牛仔裤。一只手里很随意地拎着一件黑色皮夹克,夹克的袖子拖到了地板上。
他从卷起的袖子里拿出一包烟。嘴里说道:“像她那种贱人说的话你应该不会放在心上吧?”
他点着了烟,丝毫不顾忌这是学校的走廊。发光的烟头儿赶走了我的恐惧,但我仍然不敢扭头往别处看。
“她是个疯子,朱迪说,油头,跟你正相配。”
莫罗校长沿着走廊急匆匆地走过来,她推开人群,一边吹着她那银色的哨子,一边喝令所有人返回各自的教室。
这个男生用手托着我的下巴,让我抬起头。我看到的仿佛是另外一个人。他只是个梳着背头、在学校走廊里公然抽烟的大男生而已。“我叫雷夫·蒙托亚。”他说。
“我叫多萝西·吉恩。”我只机械地蹦出了这几个字。
“多萝西,你在我眼里一点都不像疯子,”他说,“你是疯子吗?”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直白地问我,而我的第一反应是撒谎。可当我看到他看我的眼神时,我却说了句:“也许吧。”
他的笑容比我长久以来见到的一切东西都悲哀,我的胸口又隐隐作痛起来。“那只能说明你太在意了,多萝西。”
我还没有来得及回答,莫罗校长已经抓住了我的胳膊,不由分说地拉起我就走。我踉踉跄跄地跟在她一旁。
那时候的我对人生还没有太深的认识,但有件事我可以肯定:从火烈鸟牧场来的那些听话的女孩子是从来不会和黑皮肤的蒙托亚说话的。
可是从我看见他的第一秒钟,我的大脑就一片空白了。
这听起来也许有些老套,但雷夫·蒙托亚的那句话确实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那只能说明你太在意。
回家的路上,我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这句话,从任何一个可能的角度去理解。平生第一次我开始怀疑,或许我并不是疯子,也不是外星人。或许世界真的如我感觉的一样错乱。
接下来的这一周,我仍旧重复过去的日常,像个僵尸一样浑浑噩噩。我睡觉,起床,穿衣上学,可这一切都只是伪装。我一直想着他,寻找他。我知道这样做不对,甚至很危险,可我管不了那么多了。错又怎样?我就是要拥抱错误。
忽然间,我想做个坏女孩儿了。好女孩儿的清规戒律给我带来了灾难,也许做一做坏女孩儿倒能使我解脱出来。
我首先拿头发下手,并尽量模仿那些受欢迎的女生。我也烫起了鬈发,把多余的眉毛全部拔掉,使原本浓密粗大的两条黑线变成纤细的两弯新月架在眼睛上面。我也开始穿漂亮的小圆领裙子,且一件接一件地换,肩膀上还总是很随意地系着一件和裙子搭配得当的运动衣,同时把腰带绑得紧紧的,好凸显我纤细的腰身。我把网球鞋使劲漂白,直到白得让人无法直视。以前我总是第一个进教室,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现在我反其道而行之,每次踩着铃声进教室,丝毫不把其他学生诧异的目光放在眼里。每个人都注意到了这种变化。我的爸爸每次看到我都不免阴沉着脸,但他与我保持着距离。我很不稳定,而且我让他清楚地知道这一点——我是个疯子,我什么事都可能做得出来,什么话都可能说得出来。
男生们开始接近我,可我视而不见。我不喜欢那种喜欢我这类女孩子的男生。我每天在走廊里徘徊,只为寻找他。
我也感觉到了自己的改变。就好像我趁他不在的时候把自己拆零散,然后按照我想象的他喜欢的样子重新组装起来。这听起来有点疯狂——没错,我就是个疯子——可我感觉特别清醒。相比之下,我以前的十几年简直就是白活了。
爸爸把我看得很紧。我能感觉到他的监视,但我不打算示弱。欲望给了我新的力量。记得有一天吃晚饭的时候,我坐在到处都沾着芥末的绿色胶木餐桌前,吃着妈妈做的难以下咽的威尔士兔肉、番茄片和一点点香肠。爸爸整个晚饭期间都在抽烟——抽一口烟,动一下叉子——嘴里还断断续续地说着什么,声音大得就像打枪。
每当屋里安静下来时,妈妈就不失时机地说几句闲话,好像就为了证明我们这个家多么幸福和正常似的。可她偏偏哪壶不开提哪壶——问起我的新发型——结果爸爸一拳砸在桌子上,震得妈妈新买的那些康宁[7]碟子当当直响。
“别纵容她。”他恶狠狠地说,“她看起来就像个荡妇。”
我差一点就要说出:你巴不得我像个荡妇!但我及时克制住了。因为我害怕,也许只要说错一句话,他就会把我重新送回疯人院,所以单纯顶嘴这个念头就足以吓我一跳。
我拼命低着头,开始收拾桌子。洗过碗碟,我借口要做作业,赶紧溜进我的卧室,把门紧紧关上。
随后我照旧每天等待、期望、寻找,我不记得这种状态持续了多久,至少有两个星期吧,或许更久。然后有一天,我正站在储物柜前琢磨一些数字,忽然听见他在背后说道:“我一直在找你。”
我呆住了。一时口干舌燥,不知所措。我以慢得不能再慢的速度转过身,发现他几乎紧贴着我,像一座塔似的杵在我面前。“你找我?”我问。
“承认吧,是你一直在找我。”
“你怎么知道?”
他又往前凑了凑,抬起胳膊——黑色的皮夹克随之发出一阵窸窣声——并用一根手指挑起我的一缕头发搭在耳后。他碰到我的一刹那,我感受到一种强烈的渴望,就像有生以来我第一次被人看到一样。在这一秒钟之前,谁都无法想象长期被人视而不见是多么痛苦。我渴望被人看见。更渴望他的触摸。这想法让我大吃一惊。对于性的了解,我仅限于痛苦和肮脏。
我知道,产生这种感觉是不对的,为这个男生而兴奋则更加危险。我应该及时悬崖勒马,我应该把头扭到一边,试着用言语告诫,然而当他用手抬起我的下巴,让我不得不看着他的脸时,一切都已经晚了。
在走廊里刺眼的灯光下,他的脸庞该平的地方平,该凹的地方凹。他的头发长得离谱,而且油乎乎的,有些地方甚至呈蓝色,还有他的皮肤,实在是太黑了,但我并不介意。在遇到雷夫之前,我的未来仅限于在郊区做个家庭主妇。
而现在,我的未来忽然多了无限的可能。如果有谁不相信一秒钟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那他就是个傻瓜。我想打破常规。为了他,做什么都可以。
他简直就是潇洒的代言人,站在那里玉树临风,低头看着我,脸上带着高傲的笑容,但在他身上我看到了某种能够使我改头换面的情感。
危险。我们在一起就只会有这一个结果。我比谁都清楚。这种感觉会一直伴随着我们。
“跟我在一起吧。”他说着伸出了手,“别在乎他们怎么想。”
“他们”指的是每一个人——我的父母、邻居、老师、治疗过我的医生。他们没有一个人会同意我们两个在一起。那会让他们感到害怕,他们会认为我又疯了。
危险。我心里又一次提醒自己。
“我们能不声张吗?”我问。
显然这话伤了他的自尊。我真恨自己。直到随后他把我抱上床,让我第一次领略了什么是爱、什么是激情和什么是性之后,我才将自己的全部故事和盘托出,我把我沉闷的人生中每一个肮脏的细节都说给他听。他搂着我,任由我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并对我说,从今以后他再也不会让任何人伤害我。他吻遍了我胸口和胳膊上的每一处伤疤。那就好像我的整个人生摆在他面前。
连续数月,我们偷偷维系着这段地下情……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我怀孕了。
[1] 比尔·哈利(1925—1981):美国歌手,被称为摇滚乐之父,是摇滚乐的创始人。
[2] 弗兰克·辛纳屈(1915—1998):美国音乐界的传奇偶像,20世纪最重要的流行音乐人物,与猫王、披头士齐名。
[3] 约翰·韦恩(1907—1979):美国电影明星,以演出西部片和战争片中的硬汉而闻名。代表作有《关山飞渡》《最长的一天》等。
[4] 《菲尔医生》:美国一档脱口秀节目,主要为公众解答心理方面的疑问。
[5] 《无因的反叛》:1955年美国影片,被誉为青少年影片的里程碑之作。
[6] 詹姆斯·迪恩(1931—1955):美国著名男演员,在《无因的反叛》等影片中塑造颓废沉沦的青年形象,代表了一代年轻人的反叛与浪漫,因而成为公认的文化偶像,可惜因车祸英年早逝。
[7] 康宁:美国一个著名的餐具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