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煦憎恨着纪寒灯,也忌惮着纪寒灯。
起初,是因为怀疑纪寒灯目击了他杀人。
后来发现他没有目击,忌惮却并未消退。
为什么呢?
一个被父母抛弃的弃儿,一个只能寄住在别人家的野种,一个整天粘在许茕茕身边的跟屁虫,有什么值得忌惮的?
每当镇上人调侃沐煦和许茕茕的关系,纪寒灯都会义正词严地澄清辩驳,每当沐煦去许家找许茕茕,纪寒灯都会故意当着他的面拉住许茕茕的手,甚至直接抱上去。
原本一有空就会跑来杂货铺找他的许茕茕,只要纪寒灯放假回来,便会立刻被吸引走全部注意力。
那副姐弟情深的样子,真是令人生厌。
无所谓。
即便纪寒灯对许茕茕存着肮脏心思,以许茕茕的性格,是绝对不可能接受他的。
那个蠢女人可能会以姐姐的身份默许弟弟的各种越界亲昵,可一旦得知他对她有男女之情,一定会立刻翻脸。
毕竟,许茕茕真正喜欢的人,是他沐煦。
可纪寒灯手上的红手套实在太刺眼了。
幼稚,可笑,令人作呕。
恶心得让人想剁了他的手。
于是,大年初四,在路上偶遇纪寒灯时,沐煦故意叫住他:“寒灯,你姐的围巾不小心落在我家了,叫她有空过来拿一下吧。”
纪寒灯的表情果然僵了一下,竭力维持着镇定:“请你现在带我去拿。”
沐煦心中发笑。
激怒一个幼稚愚蠢的小孩,是如此简单。
沐煦真的领着纪寒灯回了家,走进卧室,从枕边拿起那条散发着肥皂气息的灰格子围巾。
“为什么在你床上?”纪寒灯声冷似冰。
“当然是为了——”沐煦将围巾戴在脖子上,低头嗅闻着,“抱着它自渎啊。”
纪寒灯眸底骤然升起一片血红。
没有任何迟疑,他一拳挥向沐煦的脸。
沐煦因惯性跌坐在地板上,一点都没反抗。
“弄伤我的脸,你姐会心疼的。”他笑得嚣张。
很好,他会带着脸上的伤去找许茕茕,她会冲他露出心疼怜惜的表情,会狠狠瞪向纪寒灯,厉声训斥这个不懂事的蠢弟弟。
纪寒灯揪住沐煦的衣领,轻松压制住他:“你哪来的自信,认为我姐会在你和我之间,选择你?”
比他小了整整十岁的年轻男大学生,力量远在他之上。
可沐煦笑容依旧:“只要我一句话,你姐会毫不犹豫地嫁给我,开开心心地搬来我这儿,任劳任怨地给我做饭,帮我看店,陪我睡觉,乖乖做个贤妻良母。到时候,你还要尊称我一句姐夫。”
纪寒灯指尖发颤:“痴心妄想,她根本不喜欢你!”
“这些年,你姐心心念念关怀照顾着的人,除了你,就是我。她对你好,因为你是她弟弟,因为她是个好姐姐。那么,我呢?她为什么对我也那么好?当然是因为她喜欢我,爱着我。”
“我们之所以没有在一起,只不过是因为我不要她而已。”
“猜猜看,一旦我要她了,她会怎么选?”
沐煦惬意地扯起唇角,等待纪寒灯恼羞成怒的拳头。
可纪寒灯默了几秒,慢慢松开他的衣领,脸上异常平静,只说了四个字:“她会选我。”
不是在挑衅,也不是在吵架,就好像,只是在客观冷静地阐述一个既定事实。
甚至都不屑再与他继续争论。
纪寒灯转过身,决定去城里给许茕茕买一条新围巾。
他被一个幼稚愚蠢的小孩看轻了。
他被当成了一个可悲的笑话。
所有人都在把他当成笑话。
沐煦转头看向床头柜上的匕首,那是他每晚临睡前用来自残的工具。
当他回过神时,那把匕首已经直直插入了纪寒灯的腹部。
即便是力量远在他之上的年轻男大学生,在面对冰冷锋利的匕首之时,也只能轰然倒地,任由他捅下第二刀,第三刀。
区区生命,不过如此。
在二十余年人生中,纪寒灯产生过无数阴暗念头。他是从黑暗角落里爬出来的老鼠,满身污秽,也享受污秽。这世上有人天生纯白,也有人天生灰暗。他无比厌恶着自己那对疯子父母,可他知道,自己和他们流着一样的血,有着一样的本性,骨子里也是一样的疯与恶。从小到大,他心底时时刻刻涌动着暴虐欲,嗜血欲,杀戮欲。他想过杀了纪晖,杀了刘月,杀了江岭,杀了李婶,就在刚才,也疯狂地想要杀了沐煦。
可许茕茕不喜欢那样的他。
只要想到她失望垂泪的样子,一切暴戾欲念都会烟消云散。
所以,他又一次忍住了。
他没有一拳又一拳把沐煦揍得头破血流,没有死死掐住沐煦的脖子直至他青紫暴筋而亡,没有被怒火和杀意吞噬。
他忍住了。
回家之后,许茕茕一定会摸摸他的头,夸他乖。
他一定要好好表现,讨许茕茕开心,这样她就会答应跟他一起去省城了。
他要带她搬去干净的、宽敞的、带电梯的楼房,站在高高的地方眺望大城市。
那间公寓采光很好,白天的时候,窗口会有阳光洒进来,照在他们的枕头上。
温暖极了。
头顶的白炽灯灼烧着他的眼球。
纪寒灯躺在沐煦家的地板上,奄奄一息间,看见自己手上的红手套被沐煦取了下来。
沐煦围上许茕茕的灰格子围巾,戴上许茕茕织的红手套,惬意地俯视着纪寒灯,露出胜者的微笑:“无论我要不要许茕茕,她都属于我。”
不。
那是姐姐织给他的。
纪寒灯抬起胳膊,想要拿回他的红手套,可沐煦已经跨过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惨白如蜡的手缓缓垂落,再也没能抬起。
……
汹涌不断的泪从许茕茕的眼角滑落下来。
五脏六腑融化为一滩冰液,渗入寂冷雪地。
“凡人皆有一死,有什么好哭的?”沐煦低叹,“你们这种穷苦不幸的人生,结束了也是一种解脱。”
他悄然攥紧保温杯,准备砸穿那双正在为别人流泪的眼睛。
“沐煦哥。”许茕茕低低开口。
“嗯?”
“我喜欢你,你知道吧?”她看着他。
沐煦愣住。
他本该讥讽着说出“是啊,早就知道了”,或者“知道又怎么样?”,或者“谁在乎?”,可他呆愣着,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他知道。早就知道。一直知道。
可为什么当她真正说出口时,会让他瞬间失了神?
桥花。
十四年前,当桥花转身面向他时,会不会,也是打算告诉他,她喜欢他?
而他却在她开口之前,砸烂了她的脸。
桥花。
沐煦浑身都发起了颤。
许茕茕慢声道:“那时,你问我有没有喜欢的人,我没有回答。是因为,我害怕说出来之后你就会疏远我。”
“小时候,作为独生女,我一直渴望有个哥哥。而沐家杂货铺那位漂亮小少爷,就是最符合我期望的完美哥哥。所以,从记事起,我就经常跑去杂货铺里玩,一赖就是一整天,大人都以为我是在馋店里的零食,事实上,我只是为了偷偷多瞄几眼那个名字像光一样温暖的哥哥。他温柔,矜贵,和煦,每当他冲我微笑,我心头都会升起一股暖流,世间万物都在融化。长大后我才明白,那种感觉就是喜欢。”
沐煦听着许茕茕的声音,因桥花而颤栗的身体慢慢平复下来。
“其实,我没那么清醒洒脱,我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镇女孩,胆大包天地喜欢上了一个永远不会回应自己的人,他是天上的飞鸟,我是泥地里的肥料,明知道他不可能看得上我,但我还是固执地喜欢着他,从孩童到少女,从少女到大人,喜欢了他二十多年,甚至,为此切断了自己与其他人恋爱的可能,拒绝相亲,拒绝结婚,只为专心守在那个人的身边。”
“当镇上有人传我们的绯闻时,我心底不知有多雀跃,哪怕只是虚假的谣言,只要能跟你扯上一点点关系,于我而言便是最大的幸福。在你家刷题的那段日子,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无数个静谧的夜晚,我坐在你的椅子上,用着你的电脑,与你只隔着一堵墙的距离,心中不断猜测着,期待着,沐煦哥今天晚上会不会留下我过夜呢?”
许茕茕苦涩地笑了笑。
“当然,你从来没有留过我。从来都没有。很正常,很合理,我理解的,我知道的。每一次因你的冷落而伤心时,我都会告诫自己,错的不是你,而是抱有希望的我自己。”
“可如果,只是如果,你其实是看得上我的,如果你舍不得让我离开,如果你也喜欢我,那,沐煦哥,停下来,然后,跟我谈一场恋爱,好不好?”
许茕茕又一次抬起胳膊,努力去够沐煦的脸。
执拗地,恳切地,可怜巴巴地把手伸向他。
“你曾经说,爱情是很美好的东西。可我太过愚钝,不明白它好在哪儿。”她又露出了他熟悉的羞赧笑容,“你来教教我,好吗?”
这个女人在故意迷惑他。沐煦心想。
他已经向她展露出了自己最丑恶的一面,她怎么可能还会若无其事地和他谈恋爱?
一定是故意扯谎,打感情牌,试图软化他的心,诱骗他放过她。
不要相信她。
不要放过她。
可她的语气是那般真诚,恳切。
可她说她喜欢了他二十多年。
在桥花、纪寒灯还没有出现之时,她就已经喜欢上了他。
万一,是真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