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都静着。
沈奚盯着他衬衫最上边的纽扣,看了会儿,发现他在自己解纽扣。每回都这样,他要亲她都要先做这个,是为了透气,也为活动方便。她默不作声,伸出手去替他解,也因为这个举动,摸到他的皮肤很烫。正烧着,还要晨起洗澡……
谭先生和他一定已经为此吵过了。结果显而易见,傅侗文占了上风。
她手指的温度在他颈旁,忽远忽近。
“有酒就好了,送别要有酒才好。”他低声说,双手按在她双臂旁,在一霎失神后,低头吻上了她的嘴唇。明明知道这样会让她知道自己在病着,还是没控制住,他人在病着,昏沉着,咬她的力气重了,自己察觉了,喘了口气,将她放开来。
沈奚眼睛通红地望着他,刚要开口,他又低头,再次亲上她。
他这一生要说是风流快活,只在年少时,青衫薄幸少年郎,享着泼天的富贵,读着圣贤的书。后来和侗汌留洋,处处被外国人瞧不起,也还是坚持读了下来。留洋归来,个人前程似锦,家国前路黑暗,他就再没一日做到真正的快活。
他烧得意识低迷,却还在亲着沈奚,直到两手从她的肩挪到她的脸上,摸到她的脸,才发现自己的手真是烫得可怕,离开她的嘴唇,脸挨着她的脸,半晌低语:“三哥有句话是真的。”
身付山河,心付卿。
沈奚眼泪夺眶而出:“我知道,我知道……”
他在告诉她,她没有错爱他。
她抹掉眼泪,没来得及再擦,嘴唇又被他吻住。这是第三次在吻她。
沈奚只觉得天塌了下来,耳边轰隆巨响,眼前全黑着,身体里的全部血液像奔涌的洪流,东流的逝水,毫不留情地冲刷过她的身体,过去日夜,点滴分秒,都是被洪流卷过的泥沙,水能过去,可沙土全都留在了骨头缝里,永难逝去。
傅侗文舍不得自己,他没有说,可这一吻又一吻,是把他的心事全说尽了。
沈奚感到他的手掌压着自己的脸颊,拇指一左一右,在眼下头,拭去了泪珠。
“过年哭不成样子,也不吉利。”他说。
这样静的屋里,呼吸都是大动静。
沈奚出门匆忙,并没多顾上自己的发辫。傅侗文看着她歪七扭八的辫子,给她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