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见一处转角没有屋檐,那里日光鼎盛正适合受用,便不声不响挨着,取了讨来的辣椒打算蹭冻疮。
边上门开了,里头伸出只手来,一拽便把她拽了进去。她抬眼一看,“你住这儿?”
他嗯了声,把她手里的辣椒抠出来,推开窗扔了出去,“谁教你的招儿?那处皮薄,这么烈性的东西刮两下,回头破了皮要烂的。”
她懒懒说:“痒得厉害。”
他看她一眼,嘴角沁出笑意来,接过她的手耐心揉搓,一面道:“这回要在宁古塔逗留一段时候,不骑马了,小心保暖,得了闲多活活血,过阵子就好了。”
她任他忙,只低头看着,心里觉得暖暖的。以前来月事,痛得绞心且得咬牙挺住,如今一个小小的冻疮都有人呵护,真觉得这辈子圆满了。
他拉她坐下,面南的房子,窗屉子里有光流淌进来,正照在面前的那一方青砖上。她孩子气,挪过去一些把脚伸在那片光晕里,即使感觉不到温暖也很快乐。转过脸来看他,低低叫他名字,他虽听不见,但总有感应似的,只要她一开口,他就能察觉。她说:“你要上绥芬河么?我见过人市,一个大木台子,人像牲口一样赶在上头任买主挑选。底下一圈全是黑塔一样的打手,谁敢惹事就揍谁,你去我不放心。”
他笑道:“那种事我见得多了,心里有数。再说皇子自小练布库,不会木头一样挨人打。”
那天他来救她,七爷的十几个戈什哈全被他撂倒了,想来身手应当是不错的。可女人嘛,婆婆妈妈是骨子里的东西,哪怕自己不中用,只要看着也安心。
“我跟你一道去。”她反手拉住他,“不叫七爷知道,你带上我吧!”
他说不行,“人多眼杂,万一出了岔子怎么办?”他知道她的心思,天天见面,碍于七爷像山一样横亘在两人之间,每次见面都得背着人。如果能绕开了,无所顾忌在一块儿,就算只有一天也心满意足了。他爱怜地看她,自己何尝不希望呢,只怕她受伤害罢了,“听话,我早早把事办完,等回了京就好了,咱们天天在一起。”
她无奈地扯扯嘴角,“那你明儿能赶回来吗,后天年三十儿,要过年了。”
她一说他才想起来,原来年关将至,一直在外奔波,连日子都忘了。大英有这习俗,年尾吃团圆饭,有了好兆头,年年都能在一起。他算了算,从宁古塔到绥芬河,这么短时间打个来回都得紧赶慢赶,还要办事呢!留下她,让七爷张罗和她过年么?想到这里他又不甘愿了,这阵子真烦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