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玉汝是陌生a州的外来客、他乡人,只有触碰到黎奉的时候才能得到归属感。
因而,让他动心的人是黎奉并不奇怪。
但想要继续爱黎奉,这很难。
他养一朵花就已经用尽全力了,又怎么能建造得了一座花园?
倘使爱的代价是让原本生长在温室里的花朵遭受风吹雨打,那这样向下的爱就是没有意义的。即使黎奉在黎家也会遭受非议,但总比跟在一无所有的奚玉汝身边好得多。
爱不是单方面的付出、不是无自我的依附、不是蒙蔽现实的自我感动,不匹配就是不匹配、不合适就是不合适,说再多也没有意义。
总之,奚玉汝尚不能确定黎奉是否爱他,就已经预设好了放弃。
这是他从十岁起就学会的权衡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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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他们的晚餐是饺子。
把碗里最后一颗也喂给黎奉后,他看着那打着石膏的手问:“黎奉,你的手什么时候可以好啊?”
chapter6 一次回击
黎奉对黎家那群蠢货感到厌烦。
一个星期前,黎克开着车载着黎恩在学校附近把他给撞了,然后肇事逃逸,只留下黎恩那个蠢货给他喊了救护车。
另,需要补充的一点是:黎恩这辈子做过最聪明、最识时务的事情,就是在他半昏迷的时候偷拿他的手机打电话给了奚玉汝。
黎克,黎秋林堂弟的儿子,从伦理关系上来说,黎克是他的堂弟。
黎秋林对这个堂弟的态度挺不错,起码比他这个儿子要好很多,所以连带着对黎克也爱屋及乌了起来。这样的态度致使车祸发生了一个星期,也没有得到任何有效的解决。
其实手骨折对他来说并不具备任何意义,因为这是一件客观发生的事情,而且联邦的医疗水平很不错,只要花足够多的钱就能够让他的手臂恢复如初,不会留下任何的后遗症。
但它成功地让奚玉汝住进了他在校外的家中,就还算不错。
起码刚开始的时候,他是这样想的。
直到今天奚玉汝看着他的手、露出一种很为难的表情,就好像在面对什么人生无法解决的挫折,这才让黎奉有些不能忍受黎克犯下的错。
既然黎秋林不愿意处理,那就只能由他来解决此事了。
某个奚玉汝去上课的下午,黎奉恰巧得知黎克与其父亲去找了黎秋林,于是即刻打车回到了黎家在a州郊外的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