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长的英文讲稿。演讲进行到一半,身旁的女生队伍开始窃窃私语,从英语发音过渡到演讲人的长相。
“宋沅就是天才吧,学习好也就算了,长得也好。”
“哎,我朋友之前和宋沅坐同桌,她跟我说宋沅的眼睫毛有这么长。”女生一边说一边伸手比划,长度有些夸张的成分在,但旁边的女生还是很捧场的发出惊叹。
闻野站在操场上,隔过前排密密麻麻的人群,目光再一次落在宋沅身上。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宋沅的优秀是与生俱来,但他见过晚自习结束,宋沅坐在空荡荡的操场上,一遍遍背诵演讲稿,在卡壳的时候,会沮丧地用力皱眉。
他也见过宋沅拿着喝完的矿泉水瓶,绕了一个大圈,把瓶子递给总在同一个地方出现的拾荒老人。
闻野因为只有自己知道这些而感到窃喜,面对别人对宋沅那些饱含偏见的误解,闻野从没有替他解释。宋沅或许刻薄又傲慢,但偷偷拿走别人送给宋沅的礼物,装疯卖傻让宋沅留下来讲题的他,也算不了多坦荡。
抽完那根烟,闻野举着受伤的手腕,单手洗漱了一下,在沙发上躺下。随着关掉的灯,闻野陷进黑暗里,手腕被咬的伤口隐隐作痛,他想到宋沅很红的眼睛,执拗,疯狂,确实不怎么好看,像失控了的玻璃娃娃。
第二天闻野醒的很早,谢明轩的鼾声没有要暂停的意思,闻野走进浴室,脱掉衣服,拧开水龙头。纯白色的蒸汽很快漫过头顶,闻野站在水下,低着头撕掉了手腕上的创可贴。过了一个晚上,那一小圈牙印变得更加明显,皮肤周围泛紫,看起来有些吓人。
看起来要留疤了,闻野这么想着,闭着眼,把头发淋湿了。
等他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谢明轩已经醒了,他趴在床上,有气无力地指了指桌上的手机:“这一大早响的像催命一样。”
闻野把湿发捋到脑后,看了一眼手机屏幕,接了起来。
似乎是等的有些不耐烦,对面人的声音听起来很冲:“闻野,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我让你去溪城不是让你在那儿当少爷的!”
因为声音太大,闻野偏了偏头,把手机拿的远了一些,直到对面没有了动静才重新放回耳边:“现在九点零五,我这个少爷已经起早了二十五分钟。”紧接着,闻野听见电话那头很重的声响,大概是摔了筷子之类的。
“你信不信,我现在一个电话就能停你的项目,让你什么都没有的滚回来!”
发梢上的水珠掉在桌面,闻野伸手抹掉,才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