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浔目瞪口呆的怔了好一会儿, 又无奈又好笑,“不是,话说, 你天天都在看什么书啊?”
俞烬回答的很认真, “没有天天看,只是偶尔看过一两次。午自修的时候班上其他人借给我的,好像叫《开局没有金手指, 意外当了最强赘婿……》书名太长,后半段不太记得。”
薄浔陷入沉默。
良久,他才开口,“还有,什么年幼不受宠, 所以要衣锦还乡,我难道给你留下的印象就是这样的吗?”
俞烬歪着脑袋特意思考了一下,郑重的点了点头。
薄浔:“……”
“对, 我还给你准备了一套新行头。”说着,俞烬拎起身边的背包,拿出一个精致的礼盒。
礼盒打开,最上层躺着一块波光粼粼款式华丽大气的手表的, 旁边放着一个宝石胸针, 下层放着一套崭新的衣服。
紫色的宝石足足有鸽子蛋大小,在灯光下一照,呈现出无暇无垢的血红色,雍容贵气至极。
“表是很多年前别人送的, 款式太过招摇, 所以一直放着, 今天想到你可能需要才翻出来。鸽血红胸针是刚巡展完收回来, 这两样东西撑场面还是够的。”俞烬解释完,收起了手上的紫外线灯,“下面还有一套新的西装。”
薄浔陷入新一轮的沉默,无语凝噎的看着眼前的东西,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今天,他对俞烬的认知又更多了一些。
缓了半晌,薄浔才把盒子推回去,“这就不必了,真的不必。而且澄清一点,我不是从小不受待见,至少我小的时候大家还是很爱我的,不过随着年龄增长,我的性格变得猫弃狗嫌,才渐渐和家人疏远。”
说完,薄浔见俞烬只是定定的看着他,“真的,骗你是小狗。”
俞烬没再劝,精致的五官透着失落。
默默把盒子收好,放回储物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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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九点半上的高速,到薄浔老家最近的县城时已经凌晨两点多。
老家在辉村,从县城开车最少也要两个小时,加上没有高速,只有国道和土路混合道路,稳定性再好的车辆也难免颠簸。
薄浔属于给个枕头就能睡着,再怎么颠簸,也没有清醒的迹象。
依旧睡得死沉死沉的,鼾声很轻,偶尔还会有几声呓语。
俞烬不到后半夜就彻底清醒。
他把座椅调直,窗户微微开出一条缝,好让新鲜空气进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