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个这么执着于同性的喜爱。
“好吧,”林孟商无奈地说,“我会。”
这语气不太情愿,但余振南激动得大喊了一声“yes!”,然后用胜利者的目光看着那个长发男人。
林孟商真心实意地对季青临说:“抱歉,之前我不该觉得你不正常的。”
第15章林孟商
事情是从一束午夜的玫瑰开始的。
在那个奇奇怪怪的慈善晚宴之后,冯诺一收拾行李搬回了男朋友的住所。临走前,他还抱着那个猫爪抱枕跟林孟商依依惜别,情真意切地赞美他是一个多么完美的朋友和房东。
“赶紧走。”林孟商用近似机器人的冷酷打发了他,毕竟那辆宾利停在楼下碍眼还堵路。
做饭的人不在了,林孟商现在也没有什么早回家的理由。如果实验室那边有事,他经常在学校待到深夜。
顶着看不见一颗星子的夜空回家时,他在门口踹上了一束体积巨大的玫瑰。
他皱着眉打开手机的电筒功能,弯下腰仔细地观察了一下这华而不实的东西。玫瑰似乎在楼道里呆了挺久了,原本娇嫩欲滴的花瓣有些蔫答答的。花束上面没有卡片,不过林孟商回国不久,在知道他住址的熟人里,能干出这种事的只有一个。
他无奈地把花挪进屋里,随手放到客厅飘窗上,然后视若无睹地洗漱上床了。
第二天,同样的事情再度上演了。昏暗的楼道,无人认领的花束,疲惫晚归的物理学家。除了有一点不同:玫瑰从深红变成了香槟色。
林孟商握着手机神色复杂地看着花束,最后还是一言不发地把它抱了进去。
第三天,玫瑰变成了粉色。
第四天,淡绿色。
直到第七天,林孟商终于忍无可忍,直接给送礼人打了电话。认识世界上到底有多少种颜色的玫瑰固然能开阔人的眼界,但他的飘窗已经变成了玫瑰乱葬岗,非常碍眼且容易引起密集恐惧症。而且他可不像黛玉那样对落叶残红有什么怜惜之情,在他眼里,这就是容易长虫的易腐湿垃圾。
“嗨!”男子大学生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地充满元气,“好久没联系了!”
“能不能别再送花了?”林孟商一边费力地往垃圾袋里塞玫瑰一边说,“我真的不吃这一套。”
“你不喜欢玫瑰?”
“这种花打理起来又麻烦,枯萎得又快,而且还容易招虫子,”林孟商着力强调自己的不为所动,“在我看来就是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