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李长歌拒绝,也就没多说什么,松开搂着李长歌肩膀的手,往前几步,又坐在了自行车后座上。
随后回头,冲着李长歌挥手告别。
“那行,我就先走一步,等一下我去曲河公社的国营饭馆等你,到时候我请你吃那里的猪棒骨汤面。”
“你先去吧!”李长歌摆手道。
“记得一定要来,我有事情要求你帮忙!”
刘满仓的声音渐行渐远。
骑自行车的速度,确实要比步行快上不少。
没一会儿的功夫,就看不见人了。
在这个时代有一辆自行车,出门确实方便不少。
不过,想买自行车很难。
这属于紧俏的工业品,首先你得准备120块钱,其次你也得有极其难得的自行车票,最后你得去经销社登记排队,等到哪天轮得到你了,才能拿到手。
只能说再过些年,情况就会好很多。
到时候,国家的工业发展水平上去了,自行车产量变多,再想弄一辆自行车,就会相对容易许多。
而且到那个时候买自行车的人,也不止一个了。
他买的话,不会那么扎眼。
只能说还好,自己的身体素质不错。再加上这一段时间吃的主食量足够多,而且还吃了不少的肉食,油水很足,有充足的能量可以供应体内的消耗。
走路的速度相较于其他人快上不少。
很快就到了曲河公社。
毕竟是走了一路,这早上也没吃东西。
等到了以后,就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阵阵猪棒骨熬汤的香味儿,以至于他的肚子,咕噜咕噜叫着,发出抗议的声音。让他回忆起上一次吃猪棒骨汤面的味道,唾液不由自主的开始在口腔中分泌。
既然来都来了,那就去吃上一碗!
李长歌循着上次的记忆,很快就来到饭馆。
刚到门口,就看到外面停着一辆自行车。
让他不由得猜想——
这该不会是刚刚刘满仓坐的那辆自行车吧?
带着这个念头,他就进了饭馆。
结果还真让他碰上了正在大口吃面的刘满仓。
刘满仓咬下一口蒜,一抬头,眼睛的余光瞥到从门口进来的李长歌,那是立马放下筷子,脸色一喜。
举起还拿着半颗大蒜的手,冲李长歌招手。
“李长歌,这里这里!”
李长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