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把我拉进巷子,领头的那个人拿一把枪抵在我太阳穴上找我要钱,掏空我口袋才放我走。钱无所谓,只是我吃不下这个瘪。三天后我带着人旧地重游,一根钢管招呼上他的背,他反应过来,同伙两个人按着我揍,把我的后脑勺撞在墙上,我一脚踹在其中一个人的胸口,他的脑袋接着被我兄弟按进垃圾桶里。
到了警局我们谁都没占到太多便宜,我手臂脱臼,嘴角裂开,血滴在衣服前襟的蜡染骷髅头眼睛里。那警察好死不死,还是上一次我当飞车党的时候负责处理我的那一个。
我对他眨眼睛,眼神是在说对不起,我也不想半夜给你找麻烦,本来这个晚上,你应该是吃着玉米片看着猫和老鼠度过才对。
他也认出我,他很无奈,他管辖的地区有这么一个不受教的亚洲小孩。未成年保护法就是保护我这样的人,法律早该重新修订。
“你的监护人呢?”警察问我。
我很无辜地摇头:“我不知道。”
我没有撒谎,我妈妈从来不会告诉我她的行踪,只能她给我打电话,我给她打电话她是不接的。但为了显示我的诚恳,我还是告诉了警察我妈妈的电话,让他来打。他尽职尽责地在电话机旁边沉默了十五分钟,最后也只能对我摊开手。他也联系不到我妈妈。
没什么意外的,街头这些未成年普遍都没有人管,或者他们的监护人比他们更难管。被我打进医院的那个人,带他走上歧路的人正是他的亲生父亲。中年瘾君子更不能招惹,警察绝对不愿意把小麻烦变成大麻烦。
我不碰那些,所以血液还清白着,平时顶多沾些酒精和抗焦虑药,所以在这些人当中,我是唯一有救的那个小孩。警察把他的责任感和他的枪一起武装上身,坐到我的对面,看着我的眼睛请求我回到学校去好好读书。拜托你了,孩子。实在不愿意读书,也可以去打篮球或者滑雪,如果想要开车,就去开卡丁车。不要半夜在街上乱晃。他看起来也就三十几岁,就早熟地想要给我当慈父。
这还不够,他留下了我的电话,在一个天气相当好的周末,带我去了一个类似于电影里的戒酒俱乐部的地方。就是让十几个犯了点事,又不至于是犯罪的青少年坐在一起,互相讲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想要说给人听的故事。那也是我第一次发现,我没有任何事想要讲给谁听。
我只是一个容器,一汪没有定型的水,发生在我身上的每件事都不怎么重要,包括我这个人也并不重要。我打架也不是因为我想对谁证明什么,如果在我动手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