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准备到时候定下来了,找地方种植栽培。
今天的晚餐就是番薯,垒起石头做土灶,升火,也不用洗,直接放进去烤,不一会儿就冒出了一股香气。
帕蓝整顿好队伍,过来,闻到香气,讨了一块烤熟的红薯来吃。
但是可能是因为猫科动物的共性,他怕烫,要欧洛斯吹凉了再给他吃。
两人坐在一起边用餐边说话。
每天扎营休息都要清点人数,如果有谁不小心掉队失踪,就去找回来。
快到赤红城了,这边的兽人已经派人过去迫不及待地迎接他们了,给帕蓝讲了一下附近的地形环境等等。
以前欧洛斯只在古籍中读过这个地方,未曾来过,根据古籍记载,他怀疑这里八成有金属矿藏,兽人还称此处的泥石神力难以控制。
这边是真的地广兽人稀,被国王遗忘了很久了,有点本事的都往外跑,兽人住民很少,还都是老弱病残,听说那个有名的凡妮莎将军……的儿子要来,成为新的领主,个个都觉得是傍到大款,盼星星盼月亮地盼着帕蓝快点来这里,带他们吃香喝辣。每天派人等着,接上队伍了就催他们快点去。
帕蓝依然不着急,他和欧洛斯说一件当地兽人告诉他的事:“……说是这附近的森林里有个人类部落,非常有趣,数量不少,他们学兽人行事,还伐木搭屋,因今年来人类宠物售价高,有兽人想把这些人类都抓起来买了,却没成功,颇为凶悍。赤红山没多少年轻强壮的兽人,其他兽人更没力气去抓他们。”
欧洛斯惊奇了下,但仔细想想却又觉得很合理,就翡来看,人族并没有多蠢,也不是独居生物,在某个适应生存的环境中时,发展到建立部落的程度是很有可能。作为智慧生物,他们在这个世界最大的天敌恐怕就是兽人了,而在这个兽人少的地方,他们就可以安全地繁衍生息,达到一定数量时还可以弥补单人战斗力不足的缺陷,多少有点自保的能力。
欧洛斯想了一番以后又觉得自己挺奇怪的,他有时会无意识地说他们人族,可他自己也是人类啊,可他总觉得这里的人类和他出生的世界的人类不是同一个物种。
“他们是见到我们带着这么多人类奴隶才特意告诉我的。”帕蓝说,“还问我要不要去抓呢,又说要把我们的人类看紧点,城主说他以前听说王都流行养人类宠物,赶时髦也买过一只人类宠物,不知那个人类从哪听说附近有个人类部落,有一天就偷偷跑了,后来再也没找到过,也不知是死了,还是逃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