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过冬的衣服,这件事,她还真没想到。
只是想着,把薛阳打扮得时尚好看。
他好看,她看着心里也高兴。
“薛阳,你没生气就好。”
薛阳黑色冲锋衣的码数,是林溪给他们的,但是粉色的,竟然也神奇地适合林溪穿,而且还是不大不小刚刚好。
“他们是怎么猜出我的码数的?也太神奇了。”
第一次见林溪,她穿的就是粉色的LOLI裙,薛阳几乎是一眼就看到她。
事实证明,林溪非常适合穿粉色,宽大的粉色冲锋衣把她整个人包裹在里面,小小一只,露出一颗小小的脑袋,脸颊衬托得粉扑扑的,像只精致的洋娃娃,让人想把她揣进口袋里,不让别人看到。
潮服饰的冲锋衣毫不疑问非常适合薛阳穿,他高高瘦瘦的,穿上去之后,气场一点儿也不比那些外国模特差。
甚至,还有一种平凡的贵气,可以原地出道了。
林溪甚至有一种想法,或许,薛阳当他们的模特也不是不可以。
不过,以薛阳不爱拍照的性子,估计是不太行。
另外两套是羊羔绒的,帽子是可爱的小兔子耳朵,两件都是白色的,林溪的那件袖子处带了点毛茸茸,还送了一条白色的羊羔绒围脖,正好配成一套,裤子是加绒加厚的紧身裤。
不得不说,潮服饰的商家是真的贴心,不怪乎他们能做到年轻人都喜欢。
林溪拿起薛阳那件白色羊羔绒,想象着,他穿上去肯定可爱极了。
可爱是可爱,但是对于薛阳一个大男人来说,这衣服就显得有些幼稚了。
“薛阳,你快去试试看这个羊糕绒外套。”
“这……不太合适吧。我有一件冲锋衣就够了。”
说实话,薛阳的内心是抗拒了。
他堂堂185开外的大个子,穿一件羊羔绒外套,还是兔耳朵的,要是被崔浩看到,非得笑话他不可。
“就试试看嘛,你刚才也说了,这是免费的衣服,我们还要给他们拍照反馈的。”
薛阳这才不情不愿把冲锋衣换下来,穿上了羊糕绒外套。
在薛阳换衣服的时候,林溪也把那件粉色冲锋衣换成了白色羊糕绒外套。
虽然和她家里那些几万十万万的外套比不了,但是林溪却觉得,这两套衣服是她穿过的最舒服的衣服。
也是最喜欢的。
两个人几乎是同步换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