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放好啊,挺贵的吧。”
“你先拿过来。”
萧清月接过他递过来的手链,拉住他要缩回去的左手,仔细地把红绳系在罗牧云的手腕上。
他的手脖子比自己粗上不少,费了老大劲才系结实。
“我一定要戴着么?”罗牧云还想争取。
“一定要一直一直戴着。”她点了点头。
望着女魔头很少露出的认真表情,他没有再说什么。
只是心底的疑惑越来越深,干嘛要送自己一个她贴身用过的东西,还非逼着自己戴上?
“那我就不打扰你享用猪蹄豪华套餐咯,拜拜。”见罗牧云顺利地接受,萧清月眸子里露出笑意,目的达成,她起身离开了。
上一世,两人在一起之后,她也是把手腕上那只陪伴自己从小到大的金兔子,送给罗牧云,作为定情信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那只金兔子就是另一个她。
就像她一直陪伴在罗牧云身边一样。
这一世,时间提前点,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他,应该也没什么问题吧。反正迟早都要把这个死直男攻略了。
随着防盗门被合上的声音,萧清月消失在屋子里。罗牧云将手腕凑近鼻尖,轻轻嗅了嗅。
是女魔头的味道。
眼睛一闭一睁,一天就过去了。
难得有个周末可以不用上班,罗牧云舒舒服服地睡到自然醒。
在床上像只变异的僵尸扭动了几下,他把手从暖烘烘的被窝里伸出来,点亮手机屏幕看了一眼,才十点半。
今天外面的阳光很好,起床的冷感比前两天少了很多。
洗漱了一下,换上轻薄的长袖,捋了捋额前的碎发,前脚刚刚踏出门口,他又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回到卧室把红绳仔细系好。
空手道机构的地址,离他们小区还是有些距离,骑车也要花个十几二十分钟。
天气稍微暖和一点,街道上的大长腿就多起来了,在短裙优美弧度的衬托下,格外引人注目。
悠闲地踩着山地车,罗牧云任由凉爽的风拂过发丝,欣赏着沿途美景,心情那叫一个舒坦。
金陵广场。
A座三楼。
刚从电梯出来,那个醒目的招牌就明晃晃地挂在头顶,想不看见都难。
“那就是这里了。”
罗牧云心底肯定道,本来还担心这么大个广场,想要找起来应该要花点时间,没想到坐个电梯就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