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些实力出来!
在这个世界,普通人的生活本就很艰难,狗路过都能吠你两声,还装个鬼的普通人,怕是嫌麻烦不够是吧!
要知道时风显露修炼者身份以来,他住的这片区域,街溜子都少了不少。
连偶尔巡逻路过的城卫兵,都不再吆三喝四的了。
这导致街坊邻居可喜欢他了,天天问候几声,恨不得时风长留于此。
不过时风有意将自己的地位放低,经常和善地与他们交流,治疗一些小病小痛的,这也是他为人处世的方法之一。
言归正传,时风此时和胖团小白窃窃私语着。
“怎么说,你们觉得谁能赢?”
时风坐在板凳上,悠哉悠哉地嗑着瓜子,时不时还嘬上一口饮料,表情甚是享受。
“酒鬼大叔是五级战士,而胡子大叔是四级魔法学徒。
按理说,这阶段,魔法师还是比较难打赢战士的,更别说还低了一个等级。”
“嗷?”(然后呢?)
小白也没看懂什么情况,趴在时风腿上,继续吃小鱼干,活生生地活成猫样。
“问题是今天酒鬼大叔,好像喝多了两杯,这状态有点不在线啊!”
中心区域,一片光芒闪过,剧烈的爆炸声响彻云霄。
周围百姓以为攻击袭来,吓得连忙匍匐在地,口中念念叨叨着什么。
“这一手刀劈火球可以啊,够潇洒。”
“嗯?”(你确定?)
胖团看着酒鬼大叔被烧焦的头发和衣服,一副“黑人问号脸”,这就是潇洒了?时风这呆瓜。
时风的饮料越喝越兴奋,一脸兴致勃勃地旁观着战斗。
直到最后才发现,不自觉间,饮料换成了百果酿,怪不得越来越上头。
“胖团,你看这地下,轰击得坑坑洼洼的,这要是在荒地上,都不用人来挖呀挖呀挖,直接就开荒了,造福百姓啊!”
“汪汪汪汪……!”
挖你大爷啊挖,胖团极其愤怒。
前一段时间被那首神曲折磨透了,歌曲是在花园里挖,不是在我身上挖。
得亏自己是公的,不然被时风这样从头摸到脚,以后还有何颜面找老婆了。
突然,战斗变得激烈了起来,各种魔法斗技不断闪耀。
时风嗑瓜子的速度也加快了,嘴里还叨叨着:“这斗技都是便宜货啊,酒鬼大叔的钱,是不是都用来买酒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