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有时候最重要的是,写书人要八风不动,如果真的有决心,就应该坚持。不要总是颠三倒四的来。如果别人要是那么厉害,你按照他说的就能成功,那你干脆把笔给他,让他自己来写。明白吗?写书是作者的职业,就好像做饭一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做法。你必须坚信自己的信念。心无旁骛的走下去。』
最后这话倒令我很受益,于是我便抱拳谢过。论起创作我还真不如文化人。
当天寒风呼啸,大雪纷飞。我独自和高斯·修德曼坐在门口的巷子里,谈起那些死去的人。他是连连唏嘘连连感慨。曾经的故人大多逝去,就连踪迹也无处可寻。只有在这大雪满天的场景里触摸他们的幻影。
高斯,魔鬼一个,竟然也有感情?
我顺手就把自己写好的书给他看了一会,我下定决心。有机会我一定要出版这本书,我想让人们永远记得我的那些弟兄们和战友们。而他们为了追寻大义反复在黑夜中奔走,虽然我曾经当过他们的老大,但我为弟兄们所做的一切实在太少太少。
我没能让他们名留青史,更没能让他们永垂不朽,那所谓的义字牌匾,却也早就随着猛火一块化为灰烬了。
想着想着,我不由得湿了眼眶。而高斯·修德曼看了那本书也是满心凄凉,那些所谓的英雄最后竟然落得如此下场,只留下我们这些无用之人继续苟活于世。
『来,喝酒。』
于是我们打算靠喝酒来忘记那些不高兴的往事,我一口闷掉一大碗老白干。两人一身酒气的坐在巷子里回忆往事,我反复回想起自己跟大小姐终于相遇的那天晚上,她的音容令人终生难忘。
如今这一切却都已经结束了,大小姐还是大小姐吗?也许她是,又或许不是吧。我不该再叫她大小姐,之所以改不了口。却也只是因为我的习惯。
我晕乎乎的起身,再回过头时,店长就站在我身后。再看这脸时我心神恍惚,竟还以为这是在回忆之中。
『别走,你站这。』
我指着她,她没吱声,我打了个酒嗝,酒气冲天,又问道:『你知道大小姐去哪了吗?』
『不知道。』
她显然摇了摇头,我笑了笑,却又心里有些凄苦。这怎么还把大小姐给整没了呢?算了,往事都过去了。其实要说整丢了?好像也没有整丢。人啊,这一生其实就像梦境一样可笑荒唐。
在醉意中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于是我渐渐做了个梦。我梦见大小姐在那年灿烂的烟花下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