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用脚趾头都能猜到。
“一天到晚摆千金小姐的谱,谁耐烦当奴才伺候她?”王室友冷笑。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王室友嘲讽金美仙架子大,却不小心波及到了他人。张闺蜜像是被踩了脚,跳起来骂她:“你说谁是奴才?”
王室友瞥了她一眼,不屑道:“谁承认就是谁呗。”
“你就是嫉妒我能做美仙的朋友。”张闺蜜反讽。
王室友哼了声,一脸懒得和她计较的表情。
这可不行,简静不得不再次开口:“你说的朋友,是把自己不要东西的东西给你的那种朋友吗?”
张闺蜜和金美仙是什么“朋友”,看一眼就知道了。
她的外套是香奈儿的,旧款,领口和衣领上有残留的污渍,虽然被小心地清理干净,但奢侈品的成衣料子金贵,颜色褪了些必有痕迹。
尺码也不合身,金美仙小巧玲珑,穿的小号,张闺蜜人要高些,穿小号的衣服不是穿不上,但行动间透出局促,捉襟见肘。
这不是她的衣服。
同样的还有包,张闺蜜背的就是香奈儿经典的菱格纹包,五金和羊皮表面有不少划痕。但她使用得非常小心,刚才放下包都没忘记在下面垫几张纸巾。
细心的呵护和粗劣的划痕显然冲突,唯一的解释就是使用者有两人。
金美仙不把奢侈品当奢侈品,随便使用,留下很多大大咧咧的痕迹。而落到张闺蜜手上后,她细心使用,尽量减少损耗。
再看里面的衣服和鞋,并不是什么奢侈品牌,却更贴身,显然这才是张闺蜜真实的经济水平。
这两个“朋友”,关系并不对等。
与其叫闺蜜,不如说跟班更合适。
张闺蜜脸色涨得通红,很想大声反驳,可很奇怪,她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