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下午的课后,马上回公寓拿古琴,赶往宾馆。
在Jason的房间里,刘嫚见到了Scott,一个体态微胖,中等身材的中年男人,只看Scott的外表和穿着就知道他的职业一定是商人,正装领结,满眼精明,脸上的皮肤和发亮的头发有一种白种商人特有的油腻。
他看到刘嫚,眼神有些许挑剔,他看向Jason,仿佛在说,“她是汉朝公主?真令人不可思议。”
每个人的口味和眼光不同,刘嫚这种身材较干瘪类型的女孩不是Scott的菜。不过Scott还是挺郑重而有礼貌的与刘嫚问好。为了她,他们让利了700万美元诶。
他倒要看看她是否真的那么有才华。
刘嫚如今也算是与形形色色的商人打过交道,她不惮Scott的目光,与他对视,端庄微笑,“您好,我是刘嫚……”她的自我介绍不是“汉朝公主”,而是刘嫚,在她决定与何路深合作之前,“汉朝公主”并不是她的代名词。
她不卑不亢的气度还是值得Scott肯定的,至少对得起“公主”的称号。他接触过无数20岁出头的年轻女孩,不是过于自信张扬,太把自己当根葱;就是唯唯诺诺,只知道巴结,上不了台面。
Jason对刘嫚身后背着的长条形状的东西很感兴趣,“这就是你的乐器?”
“是的,它是古琴,”刘嫚把琴盒拿下来,她为自己的古琴专门定制了一个纯原木的琴盒,这个盒子比她的琴还贵。
刘嫚的古琴依然是那把两千多块钱,匆匆在音乐学院后门李老板的乐器店购买的山寨“绿绮”。以她如今的财力,完全可以换一把更好的古琴,但这把琴是她穿越到这个世界获得的第一把琴,人总是对“第一次”倾注了很深刻的感情,刘嫚也不例外,而且她用惯了这把琴,用顺手了,换更好的,弹出来的效果不一定比便宜琴好多少,演奏关键还是看演奏者的水准和气态。之前她去录音棚为《秋月》的宣传片录制古琴部分的后期,用的就是自己的琴,而不是拍摄时那把昂贵的桐木古琴。
Jason的房间面积很大,除了一张床,还带有一个小型会客厅,刘嫚从琴盒里取出琴,把琴放在茶几上,Jason和Scott都围拢来,好奇的研究起来。
Jason只在YouTube视频上见过这种乐器,他正是被弹奏古琴的刘嫚迷得不要不要的。他问刘嫚,“我能碰它吗?”
“当然可以。”
Jason伸手小心翼翼的,怕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