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邝很烦恼,在爱情这个问题上,他觉得自己与罗世斌比起来,多少有些自卑。
罗世斌会写诗,而且特别喜欢写爱情诗。
他一个晚上就给唐欢写了十首爱情诗。而小邝憋了两天,才凑足十行。
唐欢对罗世斌的诗似乎很喜欢,她常常拿罗世斌的诗来与小邝写的比较。得出一个结论是:小邝写的就是一坨屎!
为此,小邝已经有几天没与唐欢联系,心里却又牵挂得紧,担心罗世斌趁热打铁,把唐欢哄到手上去。
许一山又好气又好笑,安慰他道:“诗能当饭吃,能当衣穿?你要记住,自己是有正当职业的人,他有吗?”
经许一山一提醒,小邝似乎恍然大悟,他咬着牙骂道:“是啊,我怎么就没想到呢?他罗世斌是个什么东西?没投靠洪荒之前,他连口饭都混不上。”
许一山趁机问他:“罗世斌现在洪荒哪里混得好?”
小邝猛点着头,道:“这小子现在号称是洪荒的智囊,其实什么智囊?不就一狗头军师吗?人啊,倒霉时狗都不如一条,得意时,都不记得自己祖宗姓什么了。”
按小邝的描述,罗世斌现在可谓是风生水起。
他身边跟着两个小弟,在洪山镇街头,他现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过去,他为了一支烟,不惜丢尽颜面伸手找人讨。现在,他口袋里装着三种烟,碰到小邝,只拿出中档的烟撒给他。
小邝说,这小子到处宣扬自己代表洪老板,已经不把他们那些老兄弟放在眼里了。
许一山理解小邝的抱怨。人都有虚伪感,谁都喜欢干扬眉吐气的事。
罗世斌过去靠写几首诗,自认为天下诗歌大家。却厌恶劳作,连糊口的事都不愿意干。
整天到处游荡,名曰寻找灵感。
小邝认识他时,也是被他的诗歌所打动。
那时候洪山镇有一帮热爱文学的年轻人,他们经常举行聚会。每次聚会,罗世斌都是不请自到。
他会在聚会上声情并茂朗诵自己写的诗歌。然后在别人的掌声中埋头大快朵颐。
罗世斌说,相对于物质的追求,他的精神层面比谁都要高。它是靠精神食粮支撑着活着的,物质方面的口腹之欲,是俗人的追求。
小邝笑着道:“我们每次都是AA,他不但不出一分钱,反而比谁都要吃的多。”
突然,小邝像想起什么一样的,双眼一动不动盯着许一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