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收工的时候,工头跟赶着去奔丧一样十万火急。太阳还没落下,这老头敲锣打鼓的逐我们滚蛋,然后一拍马的功夫便溜得没影。
我知道,工地上的大家也知道,他肯定又拿咱们月底的工钱去大饭店里潇洒了。这家伙不是第一次这样搞,每次第二天一来,好像见了大世面一样逢人他就吹人家饭店新来的小姐多漂亮,漂亮到他能多喝十八杯。
得了吧,你跟人家差十八辈,没那福气高攀的。所以你唏嘘一气之下连喝了十八杯,咱能理解。
为这事,我有一天在酒吧遇到他,指向酒吧老板娘问道:『几杯?』
『诶,这可不好说哦。』
第二天,他上工地又说酒吧老板能让他连喝十八杯了。
夜晚,下了暴雨,我没打伞,一副很吊的样子。
要么老天有病,让我淋雨,要么我有病,有伞不打。
现在看来,其实两个都有病。老天的病就是他喜怒无常,爱捣鼓人的命运。而我的病就是比它差那么点喜怒无常,无常到像个疯子,傻子。
总而言之,年少轻狂的时候,我已经意识到这个世界就他妈有些病态。大的事物总是喜欢吃小的事物,社会是这样,生物群也是这样。说到底,还是趋利避害这四个字在作祟。
我经常讨厌趋利避害、趋炎附势的行为,所以我很中二。我要超越人类!!!我要趋害避利。
仔细想想,其实真是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一不留神,晃到了一个不认识的地方,当晚的情形,现在想来也很恍惚了。
我正找回去的路,中途,听到前面传来了一声巨响。
深夜,四周的民房都没有因此而被惊扰,大概周围的住户都以为只是打了个惊雷。
走过去一看,地面塌陷下去,一个大坑。
灰尘之中,一个一动不动的身影躺在里面。被雨水淋着,看上去很是憔悴。
我抱起这身躯,微微晃了几下。
『喂,醒醒。』
根本就没有反应,向周围喊人,大半夜的,也没个活人出来应我了。思来想去,当时,我便背起她回了家。
还是当天晚上。
客厅之中还算暖和,因为壁炉里烧着火。
裹着毛毯的少女醒来,先是看了看四周,这时候,我正好走出来了。她一看到我,瞳孔里立刻爆发出一阵敌意,恶狠狠的盯着我看,令人发毛。
那咱能怎么办?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