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绝对不允许出现这种情况的,这属于重大原则问题。
最先发现这错误的是楚恒,他立刻找拿着报纸找柳一萍询问,柳一萍一看慌了神,知道这是因为自己昨天喝多了,审稿马虎造成的疏忽。
柳一萍知道,自己作为审稿人,对此错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知道这是原则性问题,一旦追究起来,自己难辞其咎。
柳一萍忙给楚恒检讨。
楚恒此时并没有接到其他人发现这错误的报告,也不想把事搞大,毕竟搞大了对他也不好,同时也不想看到柳一萍因为这事受处分,毕竟她现在和自己贴地很紧。
楚恒同时意识到,在新闻把关这一块,柳一萍的政治敏感性比叶清清差距不小,换了叶清清,绝对不会出现这种低级错误。
楚恒又想到,这种领导活动的报道,没几个人会认真阅读,如果没有其他人发现这错误,就在内部捂住算了。
楚恒批评了柳一萍几句,提醒她今后要注意。
柳一萍看楚恒没有过度追究这事,松了口气。
柳一萍清楚,此事一旦追究起来,从上到下一条线,审稿人,报社值班副总编,报社总编室主任,写稿的记者,都要负自己该负的责任。
柳一萍暗骂这写稿的记者混蛋,怎么写稿的时候如此不注意,又骂报社值班副总编罗阳和总编室主任太马虎,虽然稿子自己审签了,但他们也要好好看看再上版啊。
说来也巧,那晚罗阳值夜班,和总编室主任一起喝了不少酒,回来看稿子的时候都没怎么上心,觉得这稿子柳一萍签字了,应该不会有什么失误,马马虎虎看了一遍就签发了。
按说报纸上稿是有严格的流程,要过好几道关,但如果这几道关都疏忽了,那错误就难免了。
既然错误已经发生了,白纸黑字是无法消除的,柳一萍只能暗暗祈祷别人不会注意到这不起眼的失误。
当天,在江州没出什么事。
没出事的原因大致有三:
一来这种日常性的领导活动报道,没几个人会有兴趣仔细看。
二来即使有人看到了那台资企业的全称,但却未必有如此的敏感度,未必能意识到这是原则性问题。
三来,即使有人发现了问题,意识到了这错误的性质,但却未必上心,出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懒得提,这种事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于是当天就平安过去了,柳一萍又松了口气,楚恒也松了口气。
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