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力量把李向吸到了光亮的另一边……
阳光好刺眼,头好疼。
李向缓缓的睁开眼,迷茫的看着周围,好像是野外,恩,是的,就是野外,分明看到了远处的一只不知名的动物在靠近。
那是什么?李向一个激灵拔地而起,忽然又摔倒在地。
“妈的!什么东西!”李向怒火中烧,在家里养尊处优惯了,忽然来到了这里,身体机能也不对了。
“咦?我的手怎么小了?不对啊,我的身体也不对了。”李向看看自己的身体,没有原来高大了,但比原来健硕的多。而且手脚都变小了,应该是穿越的时候年龄变小了。
再看看绊倒自己的东西,是匹马,准确的说是匹死马。忽然发现自己的衣服也不是那件高档的左诗丹奴了,应该叫做胡服了吧!
正在欣赏自己的新衣服,耳边传来了一个声音“醒过来了?不要看衣服了,先把那只胡狼干掉再说吧!”
“谁?什么胡狼?啊!”突然想起那只虎视眈眈的不知名动物,恩,应该叫它胡狼才对,不好,过来了。李向一个箭步就往身后的方向跑去,没两步便被胡狼赶上了。
“,破研究所,把老子扔到了这种鬼地方,还说是贵族人士,有这样被土狗撵着跑的贵族吗?”李向边跑边骂。
不行,还是先解决了它再说,怎么办呢?李向头有点儿大。
“你的左前方有剑,过去拿着它杀了胡狼。”
朝前面一看,还真有把剑,好吧,先活命要紧。三步并作两步的抄起那把剑对着后面奔过来的胡狼就是一下子。
胡狼没注意,自己把身体撞到了剑身上,嗷的一声,随着剑重重的落到了地上,眼看着就奄奄一息了。
李向呆呆的看着,作为一个生长在现代社会的五好青年,是没有机会去杀生的,恩,就是亲手宰杀动物。看到血的那一刹那,李向突然意识到自己不论到了哪个年代,都是要面对着刀光剑影的,还是早点接受现实比较好。
满身是汗的李向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手上的血不停的在往下滴。
对了,刚才那个谁说话呢,想起那个提醒自己的人,李向向四周看了看。
右手边是一个山崖,比较陡峭,正前方是一片茂密的树林,身后和左手边一片绿草空旷之地。人在哪?
“不用找了,我就在你的身体里。”
“什么?”李向第二次一跃而起。
“我是人脑芯片x号,现在已经奉命启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