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相认,绯歌表示一个被拐的小姑娘拿不出信物,身上也没有什么胎记。
其实不过绯歌身上除了那个气哨外,还有两处胎记。
一处在左手腕内侧,一处则在左肩膀上。
左手腕上的是一个拇指大小的红色胎记,样子有些像被狗啃过一口的月饼。
当初王爷老子就让人将她手腕上的这个胎记画下来交给暗部用以确认身份。
也正是如此,绯歌自打被奶娘丢到瞎眼婆婆这里后,绯歌便找了块布系在手腕上当护腕了。
后来到了荣国府,小银镯子,各种珠串和手串就代替了最开始的布制护腕。
因胎记是红色的,所以绯歌将能拿到的各种红色珠子编成一条宽宽的手串,然后系在手腕上。既漂亮好看,又遮挡住了手腕上的胎记。
话回当下,这些事情,除了绯歌这个‘生而知之’的当事人,一般人也想不到她会如此。此时绯歌报案寻亲,这操作也是够清奇的了。
从衙门出来,因荷包比脸干净,绯歌也就没再街面上逗留,直接和那粗使嬷嬷回了贾家。
因绯歌请了一天假,这会儿回来便也没去当差打帘子。回到下房,找出前些日子得的边角废料,想按着早前在网上看到的方法自己做两朵宫花。
说是宫花,也不尽然。绯歌还没那般好手艺,不过是想要照葫芦画瓢做上几朵还能看得过去的头花罢了。
然而绯歌入府两年,如今穿的衣服鞋袜还是针线房的人统一做好分下来的。
除了络子打的还行,她可以说是这一波进府当差的小丫头里手上活技最笨的那个了。
不过绯歌一直不肯承认自己手笨,她说她是脑力劳动者,手上功夫跟不上大脑的运行速度而已。
心里有完整的制作堆纱宫花的操作步骤,脑子里更有漂亮的堆纱宫花图案,可绯歌以为不过照葫芦功瓢这么简单的事,最后仍是被她弄得乱七.八糟。
鹦哥和鸳鸯下值回来就看到盘脚坐在自己铺上,与针头线脑做殊死抵抗的绯歌。
时下女子能自己吃饭洗漱之时,便开始穿针引线。在这一点上刚刚学了一年半载的针线女红还真没办法跟那些土著小丫头学。
再一个,这妹子虽然也喜欢精美的刺绣,可却不认为一定要体现在衣裙上。
只要衣料,版式花样好,有没有刺绣又有什么关系?
她在现代没也穿过手工刺绣的衣服不是也没果奔嘛~
而且她络子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