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都长大了,这里不能再叫儿童房,而是小书房了。
……
绯歌到了上房,老太太正由着鸳鸯捶着腿,歪在榻上小歇。
绯歌给鸳鸯使了个眼色,接过她手中的小锤,用没吃过饱饭的非常不专业的力道和手法接手这个活。
鸳鸯见了则摇了摇头,借着去倒茶的理由起身出去了。
有些事,她就算心里明白,也不能‘知道’。
腿上的力度一变,贾母便感觉换人了。
眼睛微微睁开了一条缝,正好见到绯歌也抬头看她。
绯歌扬起的小脸上,满是孺慕和亲近,仿佛这一年都不曾远离过,这让心里有些不渝的贾母欣慰不少。
“这一年辛苦你了。”贾母声音淡淡的,虽然声音听上去还带着一点温和,但自小在贾母身边长大的绯歌,又如何听不出来她话里的淡漠。
“老太太折煞我了。”一边继续非常不专业的给贾母捶腿,一边用感动自己的话拍马屁表忠心:“我自小养在府里,老太太对我恩重如山,不是亲生的孙女却更胜亲孙女。别说老太太只是让我呆在扬州照顾林妹妹,就是让我去搬山移海也在所不辞。”
听到绯歌这么说,老太太温和笑道:“我这些孙女里,就数你嘴最巧,最爱哄人。一晃你也这么大了,我也老了。……元丫头一个人在宫里势单力薄,我原想送你进宫跟她做个伴,又怕你不乐意。”
“确实不愿意。”绯歌点头,然后轻轻一笑,话题一转,“不过,如果这是老太太的意思,那绯愿意听老太太的话进宫去。绯歌还是那句话,为了老太太,没有什么是绯歌不愿意的。”
贾母笑笑,对于绯歌的话并未全然相信。心忖这要是个爷们,估计就是那种骗人家姑娘的花花浪荡子。也不知道她小小的一个人,是怎么长成这副性子的。
松开饱受磨难的小捶,也不折磨贾母的腿了,绯歌半跪在榻前将头枕在贾母腿上,“绯歌幼时孤苦,飘零数载。侥幸入了府,又留在老太太膝下,跟着大姑娘一起读书识字,跟着其他几位姑娘一道承欢老太太膝下,一应吃穿用度比小官家的小姐还来得……俗话说养只小猫小狗,时间长了都会有感情。这么多年过去了,绯歌相信老太太疼大姑娘,必然也是疼我的。所以,绯歌相信老太太。”
贾母眉头跳了跳,欣慰的伸出手一边拍拍绯歌的头,“你是个好孩子。”
不,我还是个宝宝呢。
绯歌抬头冲贾母一笑,腼腆羞涩又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