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养,做了情人,每天打扮得很骚,露着奶子和腿勾引老板。
他以后也要露着……勾引林千山吗?
在祝龄的刻板印象中,林千山这种不学无术的富二代,除了有钱什么都没有,特别喜欢欺负人。
以昨晚的情况看,林千山在床上也有怪癖,不知道平时会不会打人。
祝龄这十九年过得很坎坷,养成了好看人脸色和谨小慎微的性格,往往别人一抬手,他都要缩一下脖子,生怕挨打。
林千山比他高出一头,力气也很大,他根本没有反抗的可能。
祝龄裹着被子胡思乱想,抬头见到林千山时,吓得大脑宕机,不知如何是好。
不可否认,林千山很英俊,但这份英俊是凌厉的,骨相轮廓清晰利落,眉骨和鼻骨立体高挺,养尊处优惯了,喜欢垂目看人,给人疏远和压迫感。
祝龄楞楞地坐在原地,好像中了石化咒,林千山疑惑地问:“你怎么还不出去,我给你做了早餐。”
瞄见被子下赤裸的身体,林千山才想起祝龄没穿衣服。
林千山找了很久,递给祝龄款式简单的短袖和短裤:“先穿着,洗漱完下楼吃饭。”
这两件衣服是林千山能找出最小的尺码,穿在祝龄身上还是很宽大,褶皱衬得腰间曲线若隐若现,松垮的裤脚中露出细白笔直的腿,林千山目光一凝。
原本以为是路边随手捡的丑小鸭,谁知道洗洗就变成了白天鹅。
林千山的目光总是毫不遮掩,盯得祝龄十分别扭,因为下体肿痛和衣服不合身,走得越来越慢。
林千山坐在饭桌前招呼他:“来啊,我煮的粥!”
祝龄缓缓挪到餐桌前,林千山把白粥递过去,要祝龄尝尝。
……味道很差。
能把白粥煮成米糕状,并且带有一层厚糊痂,林千山的确是一个天才。
林千山吃一口,转头吐到纸巾里。
但是祝龄没有吐,这东西这么难以下咽,祝龄还是小口小口地吃光了。
就连他的那份,祝龄也想帮他吃掉,因为——
“不丢,好吃。”在林千山端碗去倒的时候,祝龄红着脸握住他的胳膊,在小臂上慢慢写字。
林千山脚步一顿,眸中异样的神色稍纵即逝,取而代之的是轻快的笑:“行,给你吃。”
祝龄吃饭时会把头埋得很深,林千山看不习惯,提醒他抬头吃。
吃完饭,祝龄主动洗碗,林千山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