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现案,那就先做它吧。”江远没有太挑肥拣瘦。理论上讲,现案本身的难度系数就够低了,至于这个案子难与不难,也得深入调查了以后才有发言权。
既然都要深入调查了,那就不如侦破掉算了——江远就是很直接的想法。他也不想在案件以外耗费太多的心神,只要这个案子没坑就行了。
此行有黄强民跟随,柴通又调走了,江远觉得这方面的问题应该不大。
王传星等人上前,将案件的卷宗分出来,平摊在长长的会议桌上,大家再分别取阅。
江远也坐了下来,重新取了法医报告,拿了照片,依次阅读。
这个案子的法医水平还是相当不错的,怀疑是一氧化碳中毒,立即就提取了心血。
根据心血内的碳氧血红蛋白的浓度,不仅可以确定死者是一氧化碳中毒,而且能够判断出,其发病方式并非慢性中毒,而是急性中毒——如果是50%的碳氧血红蛋白的浓度,则可能是前者。
这也符合现场的情形。
受害人连车门都没拉开,也没有任何自救措施。说明死者至少是短时间内就失去意识或者失去控制肢体的能力了。
这从另一個侧面说明,受害人的人身并未受到控制。
与此同时,死者的表情自然,衣着完整,尸检也没有发现任何机械性的暴力损伤——这从另一个侧面证明,受害人当时并未处在人身控制的情况下。
那么问题来了,受害人在没有受到人身控制的情况下,为何会在封闭的车内,被高浓度的一氧化碳毒杀?
身为法医的江远,首先想的就是用药控制。
前面的法医固然是做了一些毒理检测,但检测的都是常用药,而在常用药之外,能够致人晕厥的药品,还多的是。
江远在笔记本上写下“药品”两个字。
其次,有可能是熟人作案?
不过,受害者是急性中毒死亡的,受害者如果和凶手相处一室,除非带着防毒面具之类的东西,否则肯定也要完蛋,更何况……
话虽如此,江远还是将“熟人作案”四个字写了下来。
之所以写下来,是因为他突然想到,现在有很多人,日常也会戴口罩。至少戴着口罩是不突兀的。如果凶手戴一个带活性炭的口罩,或者更特殊的有吸附性的口罩,顶个一时半会也是有可能的。
最后,有可能是把人在外面弄死了,再搬进车里吗?
江远翻出了受害人被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