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想想,这篇后记要怎么开场。
不止是后记,好像每一次故事开场都是最难把握的,全部影像都在脑子里,似乎从何处开始都不妥,又似乎从何处开始都可以。
清末民初那个时期一直给我最大的印象不是满是遗老遗少的四九城,或是军阀混战,或者殖民地的种种,而是——仁人志士的不得志。
活在这个年代的我,已经无法想象在百年前,会有留洋海外的学子因为看不到前路,因为觉得自己身体羸弱多病多灾,因为自觉无力再报国,而悲愤交加,投海自尽。多简单的文字,又是多悲壮无力的结局。也就是这种悲壮感,这一种情绪久压心头,促成了这本书。
一开始读者会问,为什么要叫故人戏,会认为是傅侗文和宛央的分分合合,他们彼此互为故人。直到故事接近尾声,当傅侗文在巴黎和会前倾倒了三杯酒,才真正把我想说的话借他的话带了出来——“敬所有志士,那些为强我中华,收复国土而努力……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的故人们。”
写下它,从最初第一帧影像在脑海里成形,就不是几个人,而是那一群人。
再来就是十二年。
为什么会有十二年这种前提?一是在文里有解释,十二因缘,所以故事绵延十二年,从傅侗文见到宛央的照片那日起。还有另一层解锁就是故事真正开始于1912年,清朝覆灭之后的新时代开端,这是一个起点,不止是故事的起点,也是民族的转折点。
这一段名字的解释,过于沉重了。
书里已经把沉重感压得足够深,在这里还是缓口气吧,说一些有趣的事。
全文写了八个多月,正好有一段时间在宛央留学的纽约。而那段时间里,我会在博物馆里最安静的古董家具区待一天。当时好友找不到我,问我在做什么,我说:在给小说的主人公挑家具。
在那里的我,始终在脑海里构建着在1912年的情景,在想宛央住的美国住宅里的每一样家具的样子,书里的每一个画面,包括傅侗文第一次去美国见宛央,坐在客厅里的那把椅子是什么式样;还有傅家老宅的书房里、广州公寓里的西洋摆设,尤其是书房里提到过几次的落地钟究竟是什么样的?我需要和它们面对面,需要见到它们。
在那里的家具,一个桌子一把椅子能会有几十种,上百种的样式,摆放得不讲究,拥挤的过道两排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