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有多余的时间可以思考了。
这里是K城,有几百万人口的K城。
没有人会认识她,只做两个月,两个月之后不管怎么样,洗手走人。
她握着录取通知书暗自发誓,只要两个月而已,做完这两个月,这段历史就会从沈言的人生里完全被剔除,除了她自己,谁也不会知道。
睡醒之后,她洗了一把脸,去路边找了一个公用电话,按照昨天陈曼娜给她的那个号码拨过去,电话很快就通了。
“我去。”沈言很直接。
“那好,晚上见。”陈曼娜也很干脆。
在会所的第二天,陈曼娜就把沈言叫到她的办公室,指着沙发上的几件衣服对她说:“穿这个,你看你身上穿的是些什么啊?我们这里是打开门做生意的,你跟村姑一样,谁还来啊。”
“我本来就不是做这个的,当然没你们这些行头。”说不清楚为什么,即使到了这种地方,沈言还是一身傲骨。
说起来,陈曼娜对她确实是另眼相看的,别的人要是敢这样跟她说话,恐怕就要做好被扫地出门的准备了,但沈言不怕。
陈曼娜看着她稚气的脸,忽然笑了:“没见过你这样有求于人的,但是有奇怪,我偏偏就是喜欢你,你跟我是一样的人,我们都很清楚自己要什么。”
目的性很强,这是多年后沈言周遭所有同事和上司对她的评价,放到职场上来看,这不仅不是缺点,甚至是值得别人学习的优点。
但每当有人用这句话说她时,她脑袋里第一个想起的,总是十八岁那年遇到的陈曼娜。
从来到会所的那天起,她的生活便是从夜晚开始。
起初,她只是跟着一群浓妆艳抹的姑娘象征性地去陪客人喝喝酒,唱唱歌,所得的酬劳并不多,有时还要几个人分。
但无论如何,比起之前她的那些工作,收入还是高多了。
尽管如此,她还是舍不得乱花一分钱,经常饿着肚子去上班,然后在别人陪客人玩的时候,躲在一旁大口大口地吃着客人点的小吃之类的东西。
久而久之,有客人不满意了:“这个小姐是来吃东西的,还是来陪客人的?”
沈言也不是省油的灯:“谁TMD是小姐啊!我是服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