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章(第2/8 页)

追风筝的人小说 卡勒德·胡赛尼 11 字 2024-02-18 21: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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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肩膀。

我们在湖边的野餐桌旁边坐下来,只有爸爸跟我,吃着水煮蛋和肉丸夹饼——就是馕饼夹着肉丸和腌黄瓜。湖水澄蓝,波平如镜,阳光照在湖上熠熠生辉。每逢周五,总有很多家庭到湖边,在阳光下度过假期。但那天不是周末,那儿只有我们——爸爸和我,还有几个留着胡子和长发的游客,我听说他们叫“嬉皮士”。他们坐在码头上,手里拿着钓鱼竿,脚板在水里晃荡。我问爸爸,为什么那些人留着长头发,但爸爸没有回答,只哼了一声。他正准备翌日的演讲,翻阅着一叠手稿,不时用铅笔做些记号。我吃一口鸡蛋,告诉爸爸,学校里面有个男孩说,要是吃下鸡蛋壳,就得将它尿出来。我问爸爸这是不是真的,爸爸又哼了一声。

我咬一口夹饼。有个黄头发的游客放声大笑,用手拍拍另外一人的后背。远处,在湖那边,一辆卡车蹒跚着转过山路的拐角处,它的观后镜反射出闪闪的阳光。

“我想我得了癌症。”我说。和风吹拂着那些手稿,爸爸抬头,告诉我可以自行去拿些苏打水,我所能做的,便只有去搜寻那轿车的行李箱。

翌日,在恤孤院外面,椅子没有来客多。很多人只好站着观看落成庆典。那天刮风,新建筑的大门外面搭了个礼台,爸爸坐在上面,我坐在他后面。爸爸身穿绿色套装,头戴羔羊皮帽。演讲当中,风把他的帽子吹落,人们开怀大笑。他示意我替他把帽子捡回来,我很高兴,因为当时人人可以看到他是我的父亲,我的爸爸。他转过身,对着麦克风说,他希望这座房子比他的皮帽来得牢靠,人们又大笑起来。爸爸演讲结束的时候,大家站起来,欢呼致意,掌声经久不息。接着,来宾与他握手。有些人摸摸我的头发,也跟我握手。我为爸爸自豪,为我们骄傲。

虽说爸爸事业兴旺,人们总是说三道四。他们说爸爸没有经商的天分,应该像爷爷那样专研法律。所以爸爸证明他们统统错了:他不仅经营着自己的生意,还成了喀布尔屈指可数的巨贾。爸爸和拉辛汗创办了一家日进斗金的地毯出口公司,两家药房,还有一家餐厅。

当时人们嘲弄爸爸,说他不可能有桩好婚事——毕竟他没有皇族血统,他娶了我妈妈,索菲亚·阿卡拉米。妈妈受过良好教育,无论人品还是外貌,都被公认是喀布尔数得上的淑女。她在大学教授古典法尔西语[1]Farsi,现代波斯语。[1]文学,祖上是皇亲贵胄。这让爸爸十分高兴,总在那些对他有所怀疑的人面前称呼她“我的公主”。

父亲随心所欲地打造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