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付医药费并偿付五百元营养费,此事就算了结。
公安方面其实也这么想,然而事有凑巧,受伤汉族学生的父亲正好是律师,较真地搬出法律条文进行分析:
国家确实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俗包括随身带刀在内,《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带的刀具,由民族自。治地区制订办法管理。
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又规定,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围认定标准,由少数民族自。治区,包含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正府公安机关参照本标准制定。
律师指出以上法律条款有两层意思,第一少数民族带刀是指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紫寺城区不属于民族自。治区域,不适用以上条款;第二带刀是风俗习惯,不代表可以随意伤人,持刀伤人就必须以故意伤害罪或蓄意伤害罪论处!
李明骁等局领导紧急向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请教,经过一番讨论后傻了眼:
律师的意见是正确的。
事态顿时有恶化的迹象,若不按律师要求法办,他有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甚至能把公安机关也顺带进去;若法办,以前类似墨族人带刀伤人事件都以协商和解处理,有的就勉强道个歉根本不赔偿,那些全部得推翻重来!
大凡律师都有股倔强劲儿,已经扬言紫寺不公正处理就告到省城,哪怕京都,非得讨回公道不可。
“咦,我来看看……”
法律专业毕业的蓝京一听大感兴趣,坐下一字一句研读法律条文,半晌摇摇头道,“因为携带刀具本身属于法律禁止范畴,法外特许其实名不正言不顺,遣词造句方面也就比较含糊。”
“以前的确没人较真,现在碰到法律专业人士就……就……”
李明骁一筹莫展道。
蓝京足足沉思半晌,道:
“这里面有个法律盲点——少数民族带刀指的是在民族自。治区域销售、使用,出了自。治区域怎么办?”
李明骁道:“按律师的意思是只能在自。治区域销售使用,区域之外就适用暂行规定其它条款。”
蓝京拍拍法律文本道:“请他看清楚里面有没有‘区域外适用暂行规定其它条款’这句话!法无禁止皆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指的就是援引法律条文时不能讲逻辑、搞推理、靠想象,而要每句话都必须找到出处,要有依据。”
詹泊目光一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