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有个劳教农场撤销,正府决定把腾空的房屋和耕地资源利用起来,便让这批人定居于此从事农业生产,同时将户口也迁移过去;再后来合作化、公社化,那块区域成为新东镇辖内的新乡大队第七生产队,大包干后又转为同里村新乡七组,共43户人家。
长期以来,新乡七组43户一直为恢复城镇户口和返回县城不断上访,争取属于自己的合法权利。跟六十年代初精减下放的城镇职工与居民分散安置插队落户帮扶不同,多年以来这批人及其子女始终认为被正府欺骗到海边干农活的,从来没有融入过当地农村,也不肯安心种地,过去没正策的时候他们上访不断主要是要救济、要肥料、要农药,县镇两级领导均在一定程度给予满足;新乡七组也成为新东镇“特区”,不执行计划生育,不交“两上缴”,在镇村的借款也不肯归还,各级正府都拿这批人无可奈何。
从八十年代初开始,他们就组织起来多次集体上访要求返城,但因无政策依据未能达到目的;1987年七泽对六十年代初精减下放的城镇老居民搞户粮就地“农转非”,这批人又要求“带锅”,然而“农转非”有条硬杠子,即必须是1957年底前在册城镇户口,而在公安部门户口底册中,这批人1956年已成为农业人口,省市两级户粮办公室均不同意增开口子,故而久悬未决成为历史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