匕首。
江远在笔记本上写下这两个字,并划线。
黄强民点点头,也没说什么。
他也看到了尸检报告。军用匕首也解释了,为什么凶手以一杀二,连刺数十道而自己未受伤。
许多新手杀人犯,在杀人之前,可能连鸡都没杀过,至少没有宰杀过中大型的哺乳动物,所以不知道人的肌肉组织的阻力有多大。
匕首或者短刀之类的东西,跟长矛大刀是截然不同的。
匕首或短刀的反作用力更大,手法不对的时候,手腕和虎口等部位要承受巨大的压力。
大刀长矛给新手练习一会,新手也能聚集起全身力量挥砍戳刺了,匕首或短刀就不行了,而且,民用品捅刺几次就没那么锋利了,用的力气过大,还容易伤到自己。
另外,杀人还是非常累的事。
更准确一点的说,捅人刀子,是很累的。
就像是村里杀猪,都要好几个大汉按着,捆绑着,还会挣扎。
……
一刀,两刀,三刀还好,三十多刀可不是那么轻松的。后面的动作变形了,失误或者伤到自己的概率都会升高的。
军用匕首的锋利可以部分解决此问题。
再加上白跃群一手的老茧,明显练过的样子……江远甚至怀疑他是早有准备。
钥匙!
江远又在本子上写下这两个字,并再次划线。
袁语堂的门锁没有被破坏,也没有技术开锁的痕迹,所以,凶手是用钥匙打开的门,趁着袁语堂和男友昏睡,先戳死了他的男友,再多次戳中袁语堂,使其死亡。
这也是嫌疑人列表,以情人和情敌关系为主的原因之一。
袁语堂的工作对象再多,也是拿不到他家里的钥匙的。
只有情人或者情敌,比较好配到钥匙。
血衣。
江远紧接着想到凶手的杀人过程。
凶手对犯罪现场的后续处理还是比较糙的,兴许是赶时间的缘故,血脚印根本就没管,消除痕迹的方式就是一盆水泼过去。
但就现场那样的出血量,凶手的衣服肯定是沾满了血的。他本人可以在卫生间里洗澡,换衣服,但换下来的衣服,一天的时间,很难处理干净的。
一般人要么是抛,要么是焚烧,要么就用埋的。
但不管哪一样,都是需要时间的。
白跃群还住在市中心,有的是监控。
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