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瓜烂熟的诗文。
如果因为用一餐饭食,而导致耽误了时间,难保蔡琰不会认为自己是在拖延推迟,那就有些失信于人了。
此刻骑在赤兔马背上。
曹昂眼看着像左右两侧不断飞退的风景,脸上感受着秋冬之际,那稍稍有些凛冽的寒风。
不由上手在赤兔的鬃毛上顺了顺。
还得是咱赤兔啊!
若非有这样一匹神骏,那曹昂还真没办法保证,能够赶在天黑之前,跨越二十里的路程,从而抵达濮阳县城。
“小伙子,好好干!”
“日后若是有机会,从西域等地整来几匹汗血母马,到时候就都拿来给你作伴,让你也享受享受!”
或许是听懂了曹昂的言语。
赤兔马在打了一个响鼻之后,在旷野上飞驰的速度越发迅猛了几分,当真似腾云驾雾,驱雷策电一般。
……
与此同时。
濮阳县城,太守府中。
蔡琰正手捧一卷书简,用心研读着上面的内容,时不时还要停下来做几番思考,然后用笔在空白的竹简上写写画画,学的是颇为专心。
只不过读完手中这卷书之后。
她抬头顺着窗户望了望天空,见天色已然暗淡了下来,太阳已经准备向西落下,很快就要坠入地平线以下。
不由秀眉微蹙。
心头没来由的多了几分烦躁之感。
索性将书籍一收,提起毛笔便准备写几个字,从而让自己的心静下来。
结果和之前没两样。
在竹简上写了还不到一列,便有一些心情烦闷的放下了毛笔。
连带着这一列的最后一个字,笔画上还写的有些歪歪扭扭,这全然不似她之前的风格。
我这是怎么了?
蔡琰突然觉得自己有些不太对劲。
按理说她不应该如此烦躁才对。
毕竟曹昂如果没有按时赶来,那就相当于失信失约,当初所立的赌约,自己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胜利的一方。
虽然取胜之后得不到什么好处,但最起码不用再劳心劳力的,教导曹昂学习诗文,可以继续自己安静的生活。
每日里弹琴、写字,读书,那叫一个惬意十足。
然而这只是理论上的。
实际上蔡琰就是烦躁了!
……
像读书和写字。
这样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