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里头,实物已经卖没了。
就这品味便可看出,这孩子定然是书香世家出来的,但是抱着他的人,穿着虽然是一身的粗布,也符合她的身份,但是,『色』泽太显眼。
一个书香门第的奴仆,不管是哪一等,穿的衣服『色』泽自然都是主人家觉得顺眼的,举个极端些的例子,贾家喜欢大红大绿,因而那些小奴婢有时候也能穿着些新鲜的颜『色』,但是一个书香人家,有着常规审美的,必然是不会让家里的女婢穿着这种『色』泽衣裳的,多半都是会取蛋青『色』、茶绿『色』、黄灰『色』这样的颜『色』。
毕竟,照顾小少爷的奴婢说到底也是干粗活的,衣裳的到底还是要以耐脏为主,若要亮眼些,也会选择蛤粉『色』、蝋白这样的『色』彩。
绝对是不会选择……那位『妇』人身上看着往名贵打扮,实则不伦不类的不可言说的颜『色』的。
另一个原因,就是披风的材质。
古人制作服装,除了少部分极为富贵的人家,越是穿的久的衣裳,料子用的越好。
披风就是属于穿的久的那种类型,尤其是小孩儿的披风,通常料子都用的极好,因为大孩子穿完了,还能留给下一个。
这时代如果拿到别家健康孩童穿过的衣服可不算失礼,相反,因为孩童夭折率高的原因,可以说是将大孩子好好长大的福气借给你,不是特别亲厚的人家都不会给的。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会在衣裳上下功夫的家,会在披风上做粗糙功夫吗?
当然,那些念头只是在他脑子里面一瞬间闪过。
真正让他判定的,说来有些不好意思,实则是小说里面看到的论调,他居然还真遇到了这样粗心的拐子。
大冬天的,小少爷的脚踝『露』了一截在外头。
这不应当是一个能照顾小孩的仆『妇』会犯的错误。
但是说到底,还是要多亏这儿的衙役,居然相信了他这个小孩的话。
夏安然满足得喝了口亲妈给熬的小米粥,据夏氏说,她的料子买了个不错的价钱,说是凑巧了,正遇上有贵人要收料子,她占了大便宜,所以赶紧给做个好的给儿子补补。
这才有了夏安然从白米粥进化到了小米粥。
原本这抓拐的事,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夏安然并不曾放在心上,但是没想到,姑苏的衙役们真的抓到了一伙人贩子,虽然也让几个人逃了,但是关键是他们救回了整整二十多个幼童。
二十几个幼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