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6章 【苦命的爱情】(第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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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阑珊,孤寺虫鸣……

胡适的心头怎么也想不透的是他都辗转了大半个民国,来杭州偷腥……哦不,是偶遇爱情,为什么还会被人认出来。这种画面似乎不该针对他这样的小人物啊!

平日里,国民是国家的主人;每个人都拥有管理国家的权利;一夫一妻是社会的道德标准……之类的话,是胡适最常说的。可放到眼下的情况,显然已经不适合说这样的话。他不过是一个小人物,小教授,家产说不上殷实,但生活富足,绝对不会去为五谷杂粮而担心生计。

爱情,这个曾经让他向往了很多年,并一直没有机会品尝的美味,再一次放在了他的菜单之中。

不同于平常的食物,爱情的到来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拥有正确的时间和正确的人,才能获得那种徜徉其中,忘记烦忧的畅快。在朋友圈子里,他非常羡慕王学谦的生活,并非是那种富足,一个人再有钱,一顿饭也不能吃下一头牛,房子再大,睡觉的地方也只需要摆下一张床足够了。

胡适羡慕的是王学谦这家伙,运气逆天,总是能够在需要的时候摘取爱情的果实,这种瞌睡有人送枕头的好运,让他羡慕不已。

这让他一直困顿在爱情和传统婚姻之中纠缠的小男人,有种难以描述的妒忌。

当然,他也为徐志摩和张幼仪的婚姻扼腕不已,他甚至一度小心思泛滥,觉得徐志摩这个师弟有暴殄天物之嫌。胡适对自己的婚姻不满,最开始是他的妻子从小的时候缠脚,当然在他的干预下,岳家放弃了。但放开了小脚并非一点影响都没有。其次就是学识,他不希望自己的终身伴侣是目不识丁的农妇,当然这也在他用退婚相逼之后,岳家也退让,让妻子上了小学……

可是。胡适这样的文学青年真的会喜欢一个学识仅限于看《笑林广记》的妻子?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胡适觉得自己的枕边人,有种无话可说的苦闷。

家,仿佛就像是漆黑一片的世界。让他有种想要忍不住逃跑的冲动。

于是在杭州,当他遇到了年轻,貌美的文艺女青年的时候,他很不争气的开始情不自禁……

说起来,胡适也是在几天前偶遇。在西湖边上遇到了一个‘女粉丝’,民国的文艺女青年,会在崇拜的男子面前,说上一句彼此都喜欢的诗歌,来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

比如:金色的落叶已经堆满了心间,我已经不再是青春少年……

两人就是在这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