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说得那么顺溜啊!
王怜花:“…………”这是非逼自己自称“怜花叔叔”吗?他又跑回内室,照了一回镜子,他根本没有一点皱纹,皮肤仍旧光滑白皙。他又不是沈浪和熊猫儿,一个比一个糙,平时还不修边幅。
他再一想人家林姑娘,正是青春逼人时,头一次顾影自怜:‘我真的老了吗?不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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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这一遭,林蒙对王怜花改了观感,对他不再像之前那样绵里藏针了,对此朱七七和熊猫儿、沈浪他们仨乐见其成。
熊猫儿和沈浪平时和林蒙接触不多,毕竟身份有别。
朱七七就没有那么多顾虑了,她本来就是个纯善的,又热情如火,加上非常喜欢林蒙,所以格外照顾她,像林蒙来吕宋轻车简从的,朱七七知道后,光是各色衣物都被她置办了好几箱子。
因而当朱七七知道林蒙正在看地方,准备建房子搬出去后,就大受打击,直问林蒙是不是她哪里不够周到。
林蒙连忙解释,她总不好一直寄人篱下。
朱七七理所当然道:“你这哪里算寄人篱下?你不是拜了王怜花做师父吗?嗨呀,你也别不好意思了,你看我,沈浪还有熊猫儿,我们哪个觉得不好意思了?”
林蒙:“唔。”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朱七七笑嘻嘻地点头:“对啊,我们都是吃王怜花的,住王怜花的,花王怜花的。”
老实说,林蒙第一时间倒没有想“我是不是该同情王怜花”,而是“不明觉厉”——这段时间来,她也算看出点端倪来。熊猫儿是朱七七结拜的大哥,但林蒙觉得他从前肯定喜欢过朱七七;而王怜花吗,他有时候流露出过只言片语,说他曾和朱七七订过婚;至于沈浪,他更有魄力,和熊猫儿亲如兄弟不说,还感化了王怜花,四个人一起生活得很和谐、很融洽。
最后林蒙只剩下那么一个想法:‘我尊敬了,还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