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官或本路监司、帅司的长官充当。
2.馆职:
宋代前期,授予馆职要经过考试。就是进士及第、高中状元,也必须担任一段时间官职后,才能应试入馆;至于一般官员,须经大臣推荐后才准考试。应试科目,元丰以前“试诗赋各一”,神宗即位后曾下诏:“自今馆职试论一道,策一道。”
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十二月,王钦若、陈彭年等抄校崇文院书籍,朝廷为补充馆阁人员,命吏部从京官和地方官有才学的人中选送,然后先初试挑选,送学士院试诗赋论,合格后才能担任馆阁低级官员。授予馆职后,还要接受考核,成绩优秀者才得以升迁。但真正担任要职的究属少数,多数另行派往地方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