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相机,他都要苦练到半夜呢!
狄思科自信地想,除了打字室的打字员,他的打字速度应该是全翻译室最快的!
金手指大赛的奖品很丰富,但比赛过程比较潦草。
因着计算机数量太少,所以先在各处室内部举办初赛,选择当天的《人民日报》某版某篇文章作为考试内容,一分钟之内,打字最多的选手获胜。
每人一分钟,淘汰速度是相当快的。
有人自认打字速度不敌别人,便索性弃权了。
翻译室的孙主任知道,自己处室打字速度最快的是英语组的小狄。
其实他们可以像其他部门一样,派打字速度最快的人去参加比赛。
但单位举办这个活动的目的是让大家都能提高对计算机使用的认识,所以孙组长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参加比赛,而且她本人打头阵,第一个上场。
孙主任年纪不小了,又是翻译室的领导,能抽出时间钻研其他技能属实难得。
所以,当她交上每分钟四十八个字,正确率百分百的答卷时,整个翻译室的同志们都献上了掌声。
好多年轻人都未必能有四十八个字的速度呢,而且正确率这么高,说明人家已经把字根和规则都记熟了,只是疏于练习而已。
有了孙主任的开门红,等在后面的年轻人都开始紧张了。
尤其是庞庆祖等几个男同志。
刚安装计算机的时候,庞庆祖总是摆姿态,声称不想跟女同志抢电脑用。
所以,那台电脑在翻译室落户以后,他就没怎么用过。
除了他,英语组的狄思科和方堃也不太去用那台电脑。
可是,狄思科自己买了电脑,每天回家偷偷练习,准备惊艳所有人。
而方堃所住的单身宿舍就在机关大院里,下楼走个几十米就能进入办公室。
他一般会在其他人下班后,重新返回办公室练习打字。
是以,三个人里,真正不会用电脑的只有庞庆祖。
其他同事都一个个上机打字了,庞庆祖不想丢人,就一直往后缩并撺掇其他人先上。
到最后就只剩他跟狄思科两个人了。
狄思科是被孙主任要求留在后面的,孙主任见识过他的打字速度,要是让小狄先上,容易影响其他同志的信心。
然而,庞庆祖并不了解内情,闻言便推着他上前说:“你先上吧!”
狄思科被推坐在椅子上,便直接上手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