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凉没有问过杜寻:“为什么你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手机永远是调成震动?”
有些事情不必说破,有些表面功夫一定要做,有些真像不必追究,人生有些时候,是越蒙蔽就越接近幸福。
这个道理,她从十六岁起就明白了。
电话那头的女声很亢奋,杜寻在男洗手间里看着镜子里自己焦灼的面孔,有一种很不祥的预感。
果然,在一顿叽里呱啦的废话之后,她宣布:“我下个月回来,想要什么礼物吗?“
仿佛五月的晴天,突然闪了电,杜寻沉吟了片刻,终于用了很大的勇气和力气说:“等你回来,我有重要的事情跟你说。”
一阵没心没肺的笑声传了过来:“什么重要的事情?蒂凡尼还是卡地亚?”
杜寻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回来再说好了。”
筠凉在闲逛的时候被思加图的海报上那款女鞋吸引了目光,银灰色,镶了小小的水钻,不算夸张的5公分后跟,几乎是第一眼看到它时,筠凉就决定要把它带走了。
我经常说苏筠凉就是那种有一千能花一万的败家女,她自己也很惭愧,其实明明不是那么急着要啊,其实明明不是没有那样东西就会死啊,可是为什么每次看到喜欢的东西,理智总是败给激情呢?
就像第一次见到杜寻的时候,明明高考在即,但却还是忍不住要认识这个人。
就像明明知道杜寻肯定有什么事情隐瞒着她,却还是忍不住要跟他在一起。
她不是道德沦丧,也不是愚钝无知,她只是天生就像飞蛾,注定了要去扑火。
后来黎朗在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对我说了一句话,让我站在原地半天没有动弹。
“初微,你和筠凉,都是通过被伤害这种方式来认识这个世界的。”
就像这次,明明不缺高跟鞋,但因为真的很漂亮,她又再次上演了过去无数次的戏码:“小姐,我要海报上那双,36码!”
专柜小姐抱歉的笑笑:“这个款,36码的只有一双了,这位小姐正在试。”
筠凉顺势看过去,灰色的沙发上那个穿着白衬衣的女子也正好抬起头来看着她,是错觉吗,对方的眼睛里有那么一瞬间闪过一丝异样的光芒,在四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