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想去闻那个味儿,下水道里那些怪味最近他都闻够了。
两分钟不到,路克就将所有的货物处理完毕,站在客厅里,正在打量自己是否还有遗漏时,他神色一动,身体突然移动到了半米外。
当啷!噗!
玻璃碎裂的动静,和一声沉闷的响声几乎同时回荡在房间内。
房间东北面一扇窗户破裂,枪毙上也多出了一个弹孔。
路克的身影连晃,冲出了房间,在通道内化为一道透明扭曲的影子,急速从二楼楼梯间的窗户穿出,飞奔向东北面的一栋公寓楼。
两百米外公寓楼三楼的某房间里,一个大胡子白人中年低骂了一声法科,抓起窗口上的AWP放进旁边的背包,背上就快速出门下楼,从事先确定的撤退路线走进楼后小巷。
这里的小巷四通八达,没有路灯,没有监控,很适合快速撤离。
他的车就在楼外小巷停着,只要上车离开,就没人能再找到他。
如此想着,他快速走到车前,打开车门,先将枪袋放在副驾驶,正想坐进驾驶座时,一点冷冷的触感横亘在了他的脖子处。
大胡子中年动作顿住,额头的冷汗一下就冒了出来,再也不敢移动。
“枪法不错,就是不会选目标。”一个伦敦腔在他背后响起。
大胡子心中更加吃惊。
他刚才狙杀的那个目标据说就是一口地道的伦敦腔。
可,那个人刚才不是还在两百米外的屋子里吗?
(注:本章英文歌词来自火星哥的《uptown fu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