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随后他隔着头盔听见了弱者哭喊声之外的喊杀声。
这群乌合之众终于出乎预料的组织起了一次反击,而他正要扑灭这这种幻想。
朵思忒开始加速,胯下的马匹逐渐从快步提速至駈步(注2),速度陡然提升,蹄铁每一次落地都会传来三个蹄音。
重骑兵的战马需要经过相当严格的训练,在駈步状态下,战马每一次落地都是后蹄先着地,所以它需要在每一个步次中,切换抬蹄的次序,让左右后蹄胶体承受人,马,盔甲重量带来的冲击。
光是这一个项目,战马就需要三到六个月才能完全理解骑士的意图,而一匹够格充当重骑兵坐骑的战马,在身材尺寸,力量耐力等生理因素的筛选之外,还要学会最少三种不同频率的步伐才可堪一用。
可以说,每一骑具装铁骑都是无数财力堆积起来的精华,所以,他们才无坚不摧,战无不胜!
朵思忒看着挡在道路上的台尔巴合部平民,毫无怜悯的直接带队轧了过去,瞬间就在人群中犁出了一条泥泞的血路!
随后,他看见了自己要找的目标,几个骑马的部落民兵围着一个穿着华丽的东方人,他眼神中的愕然让朵思忒心生愉悦。
“冲锋!”朵思忒大喝一声,再次催促战马,胯下的战马逐渐将步伐调整到袭步的频率,此时,朵思忒眼中只有那个东方人,余光所及之处因为速度过快,已经变得模糊一片!
而挡在他们中间的人和物,全都被铁蹄踏碎!
朵思忒高高扬起自己的弯刀,仿佛已经闻到了敌人鲜血的味道,他希望东方人的血会更温热一点,因为夜风吹拂的他已经有了些许寒意。
在他身后,所有奴隶骑士都保持着同样的间距,分成了五列,互相交错,无情的斩杀着沿途所有没被撞倒的幸运儿。
没什么能阻挡他们...
作者有话说:
作者的话:注1——普通快步 同侧后蹄落于前蹄迹上,四肢在瞬间同时离地,悬空期短,步幅3—4米,速度为每小时约19—20公里,这个数据是十八世纪中期,普鲁士骑兵的记载为基准的,十五世纪中亚地区阿拉伯马的数据我暂时还没查到,但考虑到生产力导致的战马饮食差异,以及将近三百年的马种优化,帖木儿时代的重骑兵战马应该达不到这种速度。
住2——駈(pu,一声)步,也称为跑步,每完步有三个蹄音,有悬空期,步幅3.5—4.5米,时速18—26公里(数据同上),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