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之前又说你会荒野求生?还学的东西很快?”林意不解。
“这不就是荒野求生吗?”陈吉疑惑,“我一边逃,一边尽可能的活下来。我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完好无损的站到你面前,已经很了不起了。”
林意听后讶然。
这哪是荒野求生啊,这简直就是荒野逃亡。
林意不屑,“荒野求生不是吃好喝好住好的吗?看你这个面黄肌瘦的样子。”
陈吉听到林意这话,都有跳起来将他打一顿的冲动。
其实还是时代的问题。
在林意的印象中,荒野求生就是像德爷贝爷那样,至少是吃喝问题不大。
然而现实是这里是3号试炼星,凶猛的异兽,无处不在,如果是地球上的贝爷跟德爷来,估计在这都活不过一周。
说到底还是认知与世界观的差距,别看现在林意的能力和身体素质各方面都很强大,但他的认知和观念都还停留在原先的那个世界。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虽然说经历了许多,但是远远不够打破之前认知的程度。
然而这也许并不是坏处,毕竟不知者无畏,无畏者无惧,无惧者,勇往直前。
而陈吉是这个世界的原住民,虽说不完全了解这个世界,但基本大致的情况还是了解的,所以对世事都充满敬畏,这种人往往可以活得很久很长。
说不清楚哪个好,哪个不好,各有各的优点吧。
毕竟林意原先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这只是纯粹认知的差距,没有对错。
“那你到底会什么?”林意看向陈吉问道。
呃……
这个问题确实把陈吉问住了。
他会什么,从来没有人这样问过他。
从小到大,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可以说会的都会了,不会也会了。但要是具体让他说自己会什么的话,还真一时半会说不清楚。
见陈吉不说话,林意也不在意,继续处理起食材来。
以后相处的时间还多的是,慢慢问就是了,总会了解的。
梅花鹿还在放血,先不管它,就是可惜了,这上好的鹿血,没条件处理,只能看着他流掉,林意那个心疼啊。
抓起那两只兔子,由于还没有烧开水,林意打算把它的皮剥掉,这两只就是普通的兔子,不过就是大了点,一只足足有20斤左右。
去完皮毛的内脏之后还剩下十几斤。
5个人,两只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