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滞后到哪儿去了,这种局面……心累啊!举个刚遇到的例子,有位从南方回来的返乡创业者辗转找到我这儿,说打算合法养殖稻田蛙,因为属于野生动物养殖故而办理了土地证明、兽医证明、引种证明,现在需要林业局颁发驯养和经营许可证,找了一大圈结果不给办。我奇怪养殖稻田蛙多大的事儿,这么难办?给林业局打电话,说蛙属于两栖动物,无药用价值,目前已转到农业局畜牧水产科管理;再找农业局,说养蛙跟养鱼虾一样不用办证,注意生态拦网和稻田利用面积即可。”
“简化行正审批手续不是好事吗?”蓝京不解地问道。
车端平道:“创业者不敢啊,因为稻田蛙属于野生动物,是有明文规定的;但林业局不管、农业局说没事,都只是口头说说而已并不出具书面的东西,这就是监管领域的雷,哪天哪个领导突然觉得养殖行为是违法的,一拍桌子就能取缔,创业者非但血本无归还会被罚款甚至判刑,倾家荡产!”
蓝京幡然醒悟:“对对对,类似案例我老家曾经发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