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是什么?”
罗世斌便激动起来,他涨红了脸,大声说道:“这不正是你们的施政纲领吗?我只不过以文学的语言说出来而已。”
许一山笑了,罗世斌开口文学,闭口诗歌,仿佛他是一个大文化人一样。除他之外其他人都不过是凡夫俗子。
尽管如此,许一山还是感觉到他的这篇文章背后,一定有人授意。
不是他看不起罗世斌,而是以他对罗世斌的了解,他相信罗世斌绝对没有文章中写的那样的眼光。
他干脆单刀直入地问:“谁让你这样写的?”
罗世斌一愣,狐疑地反问:“这样写不对吗?”
“我没说不对。我就是想,谁会有这样的眼光和格局。罗世斌,我没其他意思啊,我就是觉得,你这篇文章的格局不是你我能想得到的。”
罗世斌慌乱起来,他偷偷扫了许一山一眼,低声说道:“许镇长,你还是牛,看出来了。”
许一山没猜错,罗世斌这篇文章还真是有人授意他写的。而且授意他的人,就是洪荒。
洪荒是黄大岭新公司的股东,他与颜八一样,被黄大岭拉上了他的船。
可是洪荒也不可能具有这样的视野。他入股黄大岭的公司,目的只有两个,一是抱住黄大岭的大腿,二是想发财。
其实,许一山在得知洪荒入股黄大岭公司后,心里就有一个念头。黄大岭的格局不高!
洪荒是洪山镇一个具有传奇性的人物。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发的财,更没人知道他的家产有多大。
有两点足以证明洪荒不可小觑,一是全洪山镇的人见到他之后,都会恭恭敬敬叫他一声“洪爷”。
二是所有来洪山镇投资的客商,都必须先拜他的码头。
许一山曾经将这些事反映给了段焱华,但段焱华只是淡淡的回了他一句,“这个洪荒,就好比过去的乡绅嘛,不足为奇。”
许一山知道洪荒,还是他在春花嫂子的油条摊上与两个小混混动手之后。
那时候他才知道,朗朗乾坤下,洪荒的小弟居然敢光天化日之下收取群众的保护费。
在洪山镇有个传言,谁想在镇上摆摊设点做生意,城管同意了还不算,必须得经过洪荒点头。没有他点头,再大本事在洪山镇也无计可施。
几年前,曾经有一帮人来洪山镇卖切糕。这群人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派出所的孟梁也拿他们无可奈何。最后不知是谁出了个主意,请洪荒出面来摆平这群人。